失踪的单亲妈妈,早在失踪的那一天就被害死了…
发布时间:2026-02-02 17:05 浏览量:1
泸州“花坛白骨案”:28年悬案背后的真相与救赎
一、案件概述
1997年2月1日(农历腊月廿四,距春节仅6天),泸州龙马潭区公交商城二楼服装批发店女老板吴某萍(又名吴燕)突然失踪,留下8岁儿子黄侠(化名)与亲友的无限牵挂。此后28年,吴某萍音讯全无,被列为“失踪人口”。
年幼的儿子每天都会在公交商城等待妈妈归来。她的前夫也未再婚,陪孩子一起等着她回来。
2025年6月7日,公交商城九楼花坛因装修施工被敲碎瓷砖,一具蜷曲的白骨及衣物碎片赫然暴露。经警方DNA比对与老照片印证,确认死者系失踪28年的吴某萍。
二、受害者背景:从打工妹到创业成功的女老板
吴某萍出生于四川泸县,1985年随朋友到浙江绍兴打工,结识丈夫黄广福(退伍军人)。1986年儿子黄侠出生后,夫妻俩于1988年回到泸州,1992年抓住“羊毛衫批发生意”的商机,在公交商城开设店铺,成为泸州最早一批做羊毛衫批发的商户。
凭借吃苦耐劳的精神,吴某萍的生意迅速红火,日均流水数千元,年净赚近20万元(90年代堪称“巨额财富”)。她不仅撑起了家庭的经济重担,还将儿子黄侠抚养长大,成为邻里眼中的“能干女人”。1996年,因夫妻感情破裂,吴某萍与黄广福离婚,独自带着黄侠生活,但她并未被打倒,反而重新振作,扩大生意规模,甚至买了夏利车跑出租,日子逐渐步入正轨。
三、失踪经过:最后一天的细节
1997年2月1日中午,吴某萍与儿子黄侠、门市员小周在店里吃午饭。饭后,吴某萍告诉小周“有人约我还钱”,随后快步出门。当天,她穿着黄侠生日时买的红色呢子大衣(衣柜里最贵的衣服之一),戴着金耳环、金项链等首饰,神情略显匆忙。
谁知,这一去便是28年的杳无音信。小周当晚发现吴某萍未归,立即通知其舅舅,亲友四处寻找无果,遂报警。警方介入后,询问了与吴某萍有关联的人员,包括向其借钱的陈某芬(当时在隔壁店铺帮亲戚看店),但因缺乏证据,陈某芬被释放。
2025年6月,花坛白骨的发现让案件出现转机。警方通过以下步骤锁定真相:
1. 身份确认:专案组走访时,知情人提及1997年失踪的吴某萍,其老照片中的衣物与白骨残留服装完全一致(红色呢子大衣),且化妆照中佩戴的金戒指未在现场找到,初步判断为“熟人谋财害命”。
2. 锁定嫌疑人:民警筛查商城28年前后在岗的30余名工作人员,均排除嫌疑。此时,当年的门市员小周回忆:“失踪当天,喊走吴某萍的是商场里的服装老板陈某芬。”这一线索成为破案关键。
3. 追踪“消失的陈某芬”:警方查询户籍系统,发现“陈某芬”已“蒸发”,但其亲哥哥无意中提到“妹妹陈某芬在上海多年未归”,并展示了其微信号。进一步侦查发现,陈某芬已改名为陈某宇,并通过以下方式洗白身份:
- 利用早期户籍系统未联网的漏洞,多次用假资料上户、迁户;
- 说服与自己身份证号码重号的赵某修改号码,使假身份“合法化”;
- 每年多次赴韩国,疑似整容改变容貌。
4. 突破防线:2025年9月12日,警方对陈某宇采取限制出境措施。11天后,陈某宇因出境被拒,主动发短信给民警,表示愿回泸州“说明情况”。警方深挖发现,其前夫杨某根(上海刑满释放人员)的婚姻期正好覆盖案发时间,且案发前后两人曾在商城出现,案发后双双消失。9月25日,杨某根的照片被证人认出,警方果断在上海将其抓获。到案后,杨某根痛哭流涕交代作案细节,陈某宇也随后认罪。
五、作案动机与细节:债务纠纷引发的悲剧
据陈某宇、杨某根供述,作案动机源于4万元债务纠纷:
- 陈某宇(当时名陈某芬)因想自己开店,向吴某萍借了4万元,约定短期内归还; 因经营不善,陈某宇无力偿还,夫妻二人遂起歹意,于1997年2月1日诱骗吴某萍至商城四楼一门市,将其掐死;随后,两人将尸体抬至九楼花坛掩埋,并抢走其佩戴的金耳环、金项链等首饰。
六、家属反应:28年的痛苦与救赎
吴某萍的儿子黄侠(现年38岁)得知母亲被害的消息后,悲痛欲绝:“凶手被判死刑也无法弥补给我和母亲带来的伤害。”他说,母亲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28年来,他无数次想象母亲的结局,但从未想过会是“被埋在花坛里”。
2025年12月25日,黄侠与前夫黄广福从浙江驱车1800公里抵达泸州,认领母亲遗骸。黄广福愧疚地说:“如果我没和她离婚,她可能不会出事。”这句话成为他心中永远的刺。
是的,如果她没离婚,这场祸事可能不会降临。
七、保持清醒,保护自己
我们身处某种环境里,那个环境里的人各色各样,我们该怎么处理自己的信息,该向他人展示我们怎样的力量。
这些问题,在我们没有搞清楚这个环境的成色的时候,一定要沉默要低调,要多观察。人的好坏是会变化的,他们冲你下手是因为他们早已估量了风险。
这个可怜的女子,若是尸骨早一天被发现,真相也会早一日大白于世间。
当我们力量薄弱的时候,不要展示自己的财力,自己的财产,要收着点,钱财,也可能是刺向我们的利刃,不得不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