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雨夜开车送医撞死人,保险早没了却没人知道,责任到底算谁的

发布时间:2026-02-07 21:38  浏览量:1

2024年12月11日凌晨5点,上海松江下着雨,高某怀孕6个月,急着去医院,她开的车原本是丈夫潘某名下的,但刚过户给沈某,钥匙还在潘某手里,车子没有交出去,高某就悄悄开走了这辆车。

她开车时速度达到每小时95公里,撞上了一辆逆行的电瓶车,那辆车没开灯,正以21公里的时速行驶,骑车人陈某当场死亡,这个路口天黑路滑,双方都有问题:陈某闯了红灯还超速,高某也超了15公里的限速,交警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高某负次要责任。

问题不在事故本身,而在保险上,这辆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都过期了,潘某说换了手机后没收到续保提醒,根本不知道保单失效,保险公司系统也没自动同步过户信息,通知全靠短信,这种情况其实挺常见。

家属起诉了高某、沈某和潘某三人,要求他们共同赔偿40%的损失,法院查明车辆虽已过户但未实际交付,法律上潘某仍是车主,需承担投保义务,因此潘某应在交强险18万元限额内与高某一同负责赔偿。

最终高某自己承担了83.7万元赔偿,潘某支付了18万元,而沈某由于车辆并未实际转交给他,所以没有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全国每年有超过200万辆二手车在过户后不再续保,系统之间信息不互通,全凭人工记录,很容易出现遗漏。江苏和浙江去年开始试行“过户即查保险”的措施,但上海目前还没有跟进。

深圳那边有个案子,原车主没告诉保险公司车已经过户,结果法院判他得赔全部交强险,北京也有个案子,因为车还没正式交付,新车主就完全不用负责,同一个问题,不同地方的法官处理方式不一样。

说白了,这事不是谁存心违法,而是制度没卡紧,车证已经过户了,保险却没跟着走,人又没拿到车,责任就这么悬在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