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身体不适凌晨独自驾车就医,超速撞上闯红灯者,因车辆脱保被判赔83万,律师:没有投保交强险须承担风险

发布时间:2026-02-09 16:36  浏览量:5

上海一怀孕六个多月的女子高女士,因凌晨身体不适驾车紧急就医,途中超速行驶,在路口与一名闯红灯的电动车骑行者陈某相撞,致陈某死亡。经交警认定,陈某闯红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高女士超速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陈某家属提起诉讼,要求高女士承担40%的赔偿责任,索赔金额达83万余元。家属主张高女士丈夫名下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脱保一个月,且未投保交强险,依据相关法规,车辆所有人与驾驶员应就未投保交强险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高女士丈夫在事发前已将车辆过户给朋友,但车辆实际未完成交付,所有权仍归属其丈夫。其作为车辆所有人,有义务确保车辆依法投保交强险。因车辆脱保,高女士及其丈夫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40%)计算。最终判决高女士与丈夫共同赔偿83万余元。

头条号作者"一案一论"

@一案一论

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观点:没有投保交强险须承担风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未投保的车辆,交管部门不予登记、不得通过年检,上路将被查处。

因此判决结果是,高女士要赔偿83万余元,高女士的丈夫要与她共同承担责任。

仅仅是因为没有投保交强险,就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高女士和丈夫真是后悔莫及,高女士更是感到心痛,如果当时她没有那么着急,不开这么快,或许事故就不会发生。

现在他们要赔这么多钱,家中又有孩子要养,夫妻俩的压力非常大。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