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锅!孩子2万压岁钱被妈妈收回,理由礼尚往来所得 法院解释来了
发布时间:2026-02-23 04:13 浏览量:1
每年春节刚过,“压岁钱归谁”必上热搜。
今年更甚,近日,因为一条“妈妈要求收回孩子2万压岁钱”的热搜,全网又吵翻了。
妈妈说的很理直气壮:这是礼尚往来,我给出去的红包,回来当然归家里。
孩子也是据理力争:这是长辈给我的,凭什么上交?
现在网友们吵成了两派,有人共情父母不易,有人心疼孩子委屈,直到法院+民法典给出标准答案,才算彻底终结这场争论。
12岁孩子过年收下两万多压岁钱,妈妈当场要求上交,理由是“人情往来”——亲戚给你红包,我也要给对方孩子,这笔钱本质是家庭资金周转,不是你个人零花钱。
孩子当场拒绝,觉得这是专属自己的新年祝福,双方僵持不下。
其实在很多父母眼里,压岁钱不是赠与,是“人情互换”:你收五百,我回五百,左手倒右手,最后落进孩子口袋,不过是走个过场。
再加上传统观念里“孩子小、不懂管钱”,默认家长有权没收、支配,甚至当成家庭开支、自己消费,几十年下来,成了约定俗成的“规矩”。
但在法律上,这个“规矩”根本不成立。
法院联合专业解读,直接打破误区:压岁钱是孩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只有代管权,没有所有权、支配权。
依据《民法典》,长辈给孩子发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赠与行为,只要红包交到孩子手里(或由监护人代收),赠与合同就生效,财产所有权立刻转移给孩子,和孩子年龄大小无关。
更关键的是,父母给其他孩子发红包,是另一份独立的赠与,和孩子收到的压岁钱,是两个完全不搭边的法律行为,不能相互抵消、混为一谈。
这就好比你送朋友礼物,朋友送你孩子礼物,两份礼物各归其主,不能说“我送了,你的就得归我”,人情归人情,法律归法律,不能混为一谈。
那父母到底能不能管压岁钱?答案是:能管,但不能乱管。
法律明确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可以代为保管,目的是保护孩子财产安全,防止丢失、滥用;但绝对不能没收、挪用、私自消费。
比如用压岁钱给孩子交学费、买教辅、报兴趣班、买保险,这些是“为孩子利益”,合法合理。
但是父母如果拿来买化妆品、还房贷、做家庭开销,就是侵犯孩子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
老一辈人总觉得“孩子的钱就是家里的钱”,可是现在的年轻人却更看重“尊重孩子的财产权”。
可是,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未成年人也有独立的财产权。
压岁钱承载的是长辈的祝福,是孩子人生中第一笔“专属财富”,强行没收,看似守住了钱,却伤了孩子的信任,磨灭了孩子的财商意识。
比起纠结钱归谁,不如借着压岁钱教孩子规划、储蓄、感恩,这才是红包真正的意义。
压岁钱=孩子个人财产。
父母=代管员,不是所有者。
礼尚往来≠可以没收。
为孩子利益可使用,私自挪用属违法。
新的一年,别再让“上交压岁钱”成为亲子矛盾的导火索,尊重法律,尊重孩子,才是最好的家庭教育。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