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换新手机,长沙15岁少女9300元贱卖妈妈总价值13万元的奢侈品,律师解读:回收平台或负有过错
发布时间:2026-02-24 17:08 浏览量:2
近日,湖南长沙曝出一起未成年人私自处置贵重物品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风芒新闻报道,当地一名 15 岁少女为更换新手机,将家中总价值约 13 万元的手表、名牌包包等奢侈品,以 9300 元的低价卖给奢侈品回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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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发现财物异常后,迅速质疑回收平台存在身份审核漏洞,认为平台在未核实卖家年龄与物品权属的情况下,违规收购未成年人处置的高价财物,应承担相应责任。对此,回收平台工作人员回应称,平台规定不回收未成年人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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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科室已关注到此事,正在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作出解读。他表示,15 岁少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售高价奢侈品的行为,所涉物品价值远超其年龄、智力所能理解和判断的范围,该买卖合同依法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在监护人明确拒绝追认的前提下,该交易不具备法律效力。
付建指出,回收平台对交易主体负有身份审核义务,若因审核机制不完善、未核实卖方身份而完成收购,平台存在明显过错;而监护人未能尽到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与财物管理责任,对事件发生同样存在过错。
按照相关规定,监护人有权要求追回涉案财物;若奢侈品已被转售、损毁或无法返还,平台需按照物品市场价值进行折价补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损失,可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共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