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婴儿扶梯摔成颅脑损伤,对方2000打发,妈妈的回应绝了!
发布时间:2026-03-03 15:35 浏览量:2
抱着5个月的娃坐个扶梯,愣是被人推进了颅脑损伤的噩梦。
云南这对母子的遭遇,看完真的替他们难受。一辆没人看管的扭扭车,从扶梯上冲下来,撞倒了正在抱娃的宝妈,娃重重摔在了扶梯上。就这一撞,把一个普通家庭推进了漫长的噩梦里。
一辆无人看管的玩具车,制造了一场本可避免的事故
事情发生在云南某超市。宝妈抱着只有5个月大的孩子,正常乘坐下行扶梯。身后一名女子,直接把一辆扭扭车放上扶梯,没有抓扶,没有任何固定,转身走人。
扶梯一动,车子顺着坡度直接往下冲,狠狠砸在宝妈的腰部。宝妈重心不稳,当场摔倒在扶梯上,怀里的孩子也跟着重重摔下去。幸好周围有人眼疾手快,赶紧把孩子抱起来,这才没让情况更糟。
就这,已经够危险了。
医生那句"持续观察",让宝妈整夜没敢合眼
送到医院,CT初步显示没有明显出血,宝妈刚松了口气,医生却直接给她敲了警钟——婴儿颅内迟发性出血,最晚可能在72小时后才显现,必须持续观察,不能大意。
懂的都懂,医生说"持续观察",基本等于让你别睡了。
宝妈一直盯着孩子,不敢放松。那几天,她过的是什么日子,旁人很难想象。
撞人那位,孩子刚检查完就联系不上了
反观撞人的那位女子,初步检查结果一出来,人的态度直接变了。不问后续,不主动联系,后来宝妈想找她沟通,愣是联系不上人。
说白了,跑了。
一个5个月大的婴儿刚从扶梯上摔下来,她连"孩子后来怎么样了"这句话都没有,直接消失。这种人,怎么说呢,确实让人开不了口说什么好话。
吐血、抽搐,最怕的事还是来了
没过多久,孩子突然出现吐血、抽搐的症状。宝妈魂都快没了,抱起孩子往大医院冲。
确诊结果出来:闭合性颅脑损伤,同时伴有肺部积液。医生说,后续需要长期复查,至于会不会留下后遗症,现在没有人能给出答案。
一个5个月大的孩子,什么都不懂,就因为有人随手把玩具车往扶梯上一放,落到这个地步。
宝妈自己,也是咬着牙在撑
宝妈自己也摔出了腰部严重挫伤。偏偏还在哺乳期,不能随便吃消炎止痛药,只能一边疼着,一边抱着生病的孩子扛着。
她不是那种能倒下来让人扶的人,因为倒下了没人替她照顾孩子。腰伤没好,精神上的煎熬更是压着她,就这么撑着一天一天过。
对方开口2000块,还让她"有本事去法院告"
宝妈多次联系对方协商赔偿,谈来谈去,对方的底线就是——2000块,一分不多给。
你没看错,就是2000块。
孩子的检查费、住院费、后续长期复查费用,加上宝妈自己的治疗费,随便算算都不止这个数。对方还加了一句话:"有本事去法院告。"
这话说得挺蠢的。你真以为她不敢告?还是你没想到,超市也会被一起拉进去?
一纸诉状,超市和车主都成了被告
宝妈真的去告了。她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把玩具车主人和涉事超市一并列为被告。
逻辑清楚:玩具车主将车辆放置于扶梯上不加看管,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主责跑不掉;超市对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管理方未尽职责同样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两家,哪个也别想干净脱身。
扶梯事故,比你想的更普遍
根据中国特种设备安全网的相关统计,自动扶梯事故中,因使用者携带不当物品或操作不规范导致的占相当比例。婴儿车、购物车、儿童扭扭车被带上扶梯,几乎是各大商场每天都在发生的场景。
很多超市在扶梯入口贴了"禁止推车上梯"的告示,但执行力基本为零。没有人员值守,没有主动拦截,出了事就说"已经有告示了"。这种态度,本身就是一种失职。
涉事超市如果真的没有对危险行为进行任何干预,法庭上这一关,恐怕不好过。
这位妈妈要的,不是漫天要价
网上有人给她算账,说索赔金额加上精神损失、护理费、孩子长期康复费用,数字可以相当可观。
但她自己说,她要的是一个公平合理的说法。
孩子摔出颅脑损伤,对方拿2000块打发,还叫你去告——这事要是忍了,说不过去。她没有胡搅蛮缠,没有漫天要价,只是想让做错了事的人,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走法律途径,才是唯一正确的方向。
公共场所的安全,从来不只是个人的事
这件事有几个细节值得每个人想一想。
那位女子为什么敢把扭扭车往扶梯上一放就走?因为她觉得不会有事。这种侥幸心理,每天都在各种公共场所上演,只是大多数时候运气好没出事。
超市的工作人员当时在哪里?高风险的扶梯区域,为什么没有人员在场制止危险行为?如果有监控、有人员巡查、有主动干预机制,这件事会不会根本不会发生?
这些问题,法庭上都需要一一回答。希望这个案件最终的判决,能给全国所有公共场所的管理者一记警醒——安全保障义务,不是贴张告示就算完事的。
那位宝妈,撑住,咱们等着看结果。
你觉得这件事里,玩具车主和超市,谁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果你当时就在扶梯边上,看到有人把车放上去,你会上前制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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