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上乘客拳打司机抢方向盘,司机急刹孕妇摔伤,公司被判赔7万

发布时间:2026-03-28 01:21  浏览量:1

**孕妇摔伤获赔7万:公交公司为何成了“冤大头”?**

一名孕妇在公交车上因乘客抢夺方向盘摔倒受伤,法院判公交公司赔偿7.3万元。打人的乘客坐牢8个月,却一分钱没赔。公交公司成了“背锅侠”,这合理吗?

2024年12月,湖北仙桃一辆公交车上,乘客赵某因司机没回答他的问题,直接冲上去殴打司机并抢夺方向盘。司机紧急刹车,导致怀孕35周的高某从座位摔下,左踝关节骨折。事后,赵某被判刑8个月,罚款2000元,但一分钱没赔给高某。高某把公交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判赔4万,二审改判7.3万。

公交公司冤不冤?按照法律,公交公司确实有责任保障乘客安全。但问题是,真正的肇事者是赵某,他却不用赔钱。这就像“和尚跑了庙还在”,打人的逍遥法外,公交公司成了替罪羊。

高某的误工费计算成了焦点。一审法院认为,她休产假期间有工资,不算误工,只赔57天的损失。但二审法院推翻这一判决,认为产假是法定权利,和误工无关,最终按180天全额赔偿。

这个判决引发争议。支持者认为,孕妇受伤理应得到全额赔偿;反对者则质疑,既然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为何还要算误工费?这不是“一鱼两吃”吗?

赵某打人抢方向盘,性质恶劣,但法律只让他坐牢,没让他赔钱。高某的医疗费、误工费全由公交公司承担,这公平吗?公交公司也是受害者,司机被殴打,车辆急刹还可能引发更大事故,结果反而要赔钱。

类似案件不少。2018年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后,法律加重了对抢夺方向盘行为的惩罚,但赔偿机制依然不完善。施暴者坐牢了事,受害者找公交公司索赔,公交公司成了“提款机”。

公交公司不可能在每个车上配保安,也不可能完全避免突发暴力事件。但一旦出事,法院往往判公交公司担责。长此以往,公交公司要么提高票价,要么减少线路,最终吃亏的还是普通乘客。

这起案件暴露了一个问题:法律在保护乘客的同时,是否忽略了企业的合理权益?公交公司不是保险公司,不该为所有意外兜底。

打人的坐牢不赔钱,挨打的找公交公司要钱,这算哪门子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