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821天无罪释放 刚国赔被警方立案:这位单亲妈妈在等一个说法

发布时间:2026-03-29 18:11  浏览量:1

2026年3月29日上午,海南昌江黎族自治县的一则通报,让无数关注法治的人心里一震。

通报很短,信息量却极大:针对“史某辉申请国家赔偿被依法中止办理”一事,昌江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对涉及的案件将依法依规处置,调查结果将适时公布。

通报里的“史某辉”,是41岁的河南单亲妈妈史玉辉。她的人生,在过去五年里被反复抛起又摔下,如今又一次悬在了半空。

一场突如其来的“涉黑”抓捕

时间倒回2021年8月23日下午。在海南儋州的一间办公室里,正在工作的史玉辉被突然到访的昌江县公安局刑警带走。没有告知缘由,没有出具法律手续,她就这样被铐走了。

当天晚上,审讯室的灯光刺眼。办案人员对她说的话,她记了很久:“说得我们满意了,就放你回家;说得不满意了,让你牢底坐穿。”

问题很简单:你的老板陈吉镇,有没有给人送钱?史玉辉回答“没有”。第二天,她又补充:“跟老板出去吃过几次饭,买过几次单。”就这样,她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刑事拘留,随后被送进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办案人员曾给她指过一条“明路”:认罪判一年半,不认罪判两年。她没认,结果一关就是两年多。直到2023年10月23日,在被羁押了整整821天后,她终于等来了取保候审决定,走出了看守所的大门。

反转与希望:无罪释放与国家赔偿

2025年5月23日,史玉辉等来了那份等了太久的法律文书。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她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的判决书更明确写道:公诉机关指控的“套路贷”及相关贷款行为,不构成犯罪。

这意味着,那821天的羁押,是一场错付。

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史玉辉开始申请国家赔偿。2025年8月29日,昌江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她被羁押821天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删除相关案件信息、赔礼道歉。

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史玉辉以为,这段噩梦终于要结束了。

13天后,一纸通知让一切归零

然而,希望只持续了13天。

2025年9月23日,昌江县检察院向史玉辉送达了一份《赔偿案件中止办理通知书》。理由是:昌江县公安局于2025年9月12日对她重新立案侦查,赔偿程序依法中止。

重新立案?立的什么案?史玉辉懵了。没有人通知她,也没有任何民警找她询问或调查。直到她主动联系办案单位,才得知案由是“骗取海南银行2000万贷款”。

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这起“骗贷案”,在刚刚审结的涉黑案判决书中,法院已经明确认定不构成犯罪。判决书白纸黑字:各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没有构成犯罪。对此结果,检察院并未抗诉,意味着认可了判决。

“原案已经查得清清楚楚,现在又重翻旧账,在决定赔偿13天后突然立案,这么巧吗?”史玉辉的疑问,也是很多人心里的疑问。

“不排除这种可能”

面对质疑,昌江县检察院的一位陈姓检察官给出了回应:“刑事案件办理过程当中发现新线索,重新立案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几十年的案件还可能会翻过来。”

当史玉辉担心,赔偿中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检察院和公安局会不会以别的理由再立新案时,这位检察官的回答令人愕然:“不排除这种可能。”

对于重新立案的证据来源,昌江县公安局一位叶队长在电话中告知史玉辉:“重新立案的证据就是检察院给我们提供的这些证据材料,我们进行核查。”至于具体细节,他表示需要保密,不便透露。

而当初办理此案的刑警,因侦办此案立了个人三等功,已经外调担任派出所所长。

司法公信力的“试金石”

3月29日,随着联合调查组的成立,这起事件再次进入公众视野。通报中“依法依规处置”的表述,既是对舆论的回应,也是对当事人的承诺。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因为它触碰了法治的几个核心原则:“一事不再理”的底线——对同一事实不得重复追究刑事责任;生效判决的既判力——法院已判无罪的事实,警方是否有权再立案;以及国家赔偿的保障机制——能否以“重新立案”为由变相剥夺赔偿权利。

史玉辉的遭遇,不仅是一个单亲妈妈的个人悲剧,更是一面镜子。它折射出的,是司法程序中“你判你的,我立我的”的尴尬,也是无罪推定原则在现实中可能遭遇的困境。

如今,联合调查组已经介入。它会给出怎样的答案?这起被中止的国家赔偿案件,最终能否恢复执行?那起被法院否定后又“复活”的骗贷案,能否在阳光下说清来龙去脉?

史玉辉还在等一个说法。这个说法,不仅关乎她个人的正义,也关乎每一个普通人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对于“无罪释放后又被重新立案”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