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儿子遇害,凶手拒绝赔偿,单亲妈妈用硫酸泼仇家女儿,谁之过
发布时间:2026-04-01 19:26 浏览量:1
2006年一天早上,北京一辆公交车上,一个中年妇女韩浪,将硫酸泼向了一位花季少女的身上,导致女孩的脸部、颈部以及身上不少地方被硫酸腐蚀,给女孩带来了永远无法抹除的创伤。
然而,韩浪在作案后并没有逃离现场,反而以一种近乎病态的眼神注视着受害者的痛苦。
更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当群众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态度却发生了转变,开始对韩浪产生了怜悯、同情之心。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才让韩浪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为什么大家会同情韩浪?
时间拉回2005年4月26号的傍晚,北京郊区的天,慢慢就黑透了,街上的灯刚亮起来,放学的小孩差不多都回了家。
6岁的成成也一样,放学一进门放下书包,就跟往常似的,喊着邻居家的小伙伴,一起往后山跑——那片后山,就是周边小孩的乐园,天天都能听见他们吵吵闹闹的笑声。
成成的妈妈韩浪,是个单亲妈妈,送儿子出门的时候,也没多想,就跟平常一样叮嘱了一句“早点回家吃饭”,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句随口的叮嘱,竟然成了她和儿子说的最后一句话。
韩浪的日子,过得是真不容易。
之前经人介绍结了婚,可婚后俩人情不合,天天吵架,最后没办法,只能离婚。
为了能把成成留在身边,她啥也没要,主动放弃了不少东西,一个人带着儿子,租了一间小小的平房,平时打两份工,起早贪黑的,就盼着能让成成吃好点、穿暖点。
而成成也特别懂事,知道妈妈辛苦,从来不会哭着闹着要零食、要玩具,放学回家还会主动帮妈妈擦桌子、摆碗筷,对韩浪来说,成成就是她的命,是她撑下去的唯一指望。
可那天晚上,天完全黑透了,成成还是没回来。
韩浪的心一下子就揪紧了,慌得手脚都乱了,手里的活往那儿一扔,就沿着后山的方向疯跑,一边跑一边喊成成的名字,嗓子都喊哑了,声音里全是绝望,可山里就只有风声,半点儿回应都没有。
周边的邻居听见她哭着喊儿子,也都赶紧出来帮忙,大家拿着手电筒,把后山的每一条小路、每一片草丛都翻遍了,连石头缝都没落下,可就是找不到成成的影子。
韩浪急得浑身发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慌乱中,她抖着手拨通了报警电话。
民警接到电话后,没敢耽搁,很快就赶过来了,还喊上周边的村民,一起进山找人。
那一夜,后山到处都是手电筒的光,民警和村民的呼喊声,在山里来回飘,每一声都让人心里发紧。
韩浪不管天黑路滑,就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跌跌撞撞地在山里跑,摔倒了就立马爬起来,手上、膝盖都蹭破了,流了血,她也浑然不觉,脑子里就一个念头:我一定要找到我的儿子。
就这么找了好几个小时,到最后,民警在一口废弃了好多年的枯井里,找到了成成,人已经凉透了。
当韩浪看到儿子的那一刻,整个人一下子就垮了,当场瘫在地上,哭得撕心裂肺,差点晕过去,周围的人看着她那样,也都红了眼眶,心里又酸又疼,却不知道该怎么劝她。
法医过来验了之后,说成真成是被人勒住脖子憋死的,脖子上有很明显的勒印,身上还有不少磕碰的伤,应该是吵架的时候弄出来的。
民警接着就开始调查,问了周边的村民,也问了当时和成成一起玩的小孩,没几天就找到了嫌疑人,是个13岁的男孩,叫张强。
面对民警的问话,张强也没藏着掖着,一五一十地说了自己做的事。
原来,就因为成成是单亲家庭,没有爸爸,张强就经常嘲笑他,还骂他“野孩子”。
案发那天,俩人又因为这事儿吵了起来,张强年纪小、脾气又冲,被成成反驳了几句就急了,再加上他比成成大,力气也大,推推搡搡之间,失手就把成成推到枯井里了。
事后他也害怕,怕被人发现,就慌慌张张地把井盖盖上,想着能瞒过去,可哪有纸能包住火的道理啊。
最让人无奈的是,张强那时候还不到14岁,那时候的规矩就是,没到这个年纪,不用担太大的责任。
最后,就判张强去少管所,管三年,还让张强的爸妈赔韩浪一笔钱,大概十五万,算是弥补她丧子的痛苦。
可这份判决,压根没让韩浪心里舒坦一点,反而把她逼得更绝望了——张强的爸爸张某,根本就不想赔钱。
张某偷偷找了人问,然后把家里的房子、存款,都转到了亲戚名下,就是故意不想给韩浪赔钱。
韩浪前后找了他五次,每次都被他用“家里没钱”“等孩子从少管所出来再说”这种话打发,到最后,张某干脆关着门不见她,连话都不跟她说一句。
更让人寒心的是,有一次韩浪再上门,张强的妈妈竟然拿着菜刀堵在门口,对着她骂脏话,还威胁她说,再敢来就砍死她。
这句话,彻底把韩浪最后的希望给浇灭了。
她实在没办法,就去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查了之后才发现,张家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能拿出来的东西了,之前的财产都转走了,那份判决,说白了就是一张废纸。
儿子没了,该得的赔偿也拿不到,韩浪的精神彻底垮了,整天哭,晚上也睡不着觉,就对着成成的照片发呆,脑子里全是儿子的样子。
报复的念头,就这么一点点在她心里冒出来,她也挣扎过,知道这么做不对,可丧子的痛苦和求偿无门的绝望,最后还是压过了理智。
韩浪偷偷买了一斤浓硫酸,之后的几天,她就悄悄跟着张强18岁的大女儿晴晴,把晴晴上下班的路线、坐哪路公交、几点出门,都摸得明明白白。
晴晴那时候刚参加工作,人特别懂事,也孝顺,第一个月发工资,就全交给了妈妈,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遭遇这么一场灭顶之灾。
2006年11月25号早上,韩浪提前就去了晴晴常坐的公交站等着,等晴晴来了、上了车,她就趁着人多挤上去,找了个离晴晴不远的位置坐下,一直盯着晴晴。
等公交车转弯的时候,车上的人都跟着晃,韩浪抓住这个机会,赶紧拿出装着浓硫酸的瓶子,猛地就泼到了晴晴的脸上和身上。
一瞬间,车里就飘起了一股刺鼻的焦糊味,晴晴的惨叫声一下子就划破了车厢,周围的乘客也都被吓懵了,还有几个人被溅出来的硫酸烫到了。
韩浪没跑,也没慌,就站在原地,眼神空洞得很——儿子没了,她的日子也没了盼头,在她眼里,这都是张家该受的报应。
民警赶到后,当场就把她带走了,晴晴被紧急送到医院,伤得特别重,脸上和身上都被烧得不成样子,以后一辈子都要带着伤疤,还要一直治疗康复。
最后,韩浪被判了15年,还得赔张强家一笔钱,大概三十六万,另外还要赔车上受伤的乘客一共十二万。
开庭的时候,韩浪说,她儿子没了,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没钱赔,也不想赔。
张强一家人气得不行,好几次都情绪失控,非要让重判韩浪。
负责的人也说了,能理解韩浪的痛苦和无奈,但规矩不能破,无辜的人不能被伤害。
6岁的成成,再也长不大了;韩浪从一个可怜的妈妈,变成了伤害别人的施暴者;18岁的晴晴,一辈子都要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痛。
这场悲剧,没有赢家,每个人都被卷在里面,承受着一辈子都抹不掉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