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妻子,母亲,是一个女人身上互不相干的三种角色
发布时间:2025-01-26 08:55 浏览量:6
作为一个女人,一辈子都不容易。
首先,作为女儿,你被一个不成熟的妈妈莫名其妙的对待。儿童时代不是被抛弃就是被放任,还拼了命的复刻散漫的生活习惯,埋下斯德哥尔摩症的种子。
其后,作为妻子,你成为天生的“杠精”,认为自己首先是做个好女儿才能是好妻子,必须得到妈妈莫名其妙的认可,才能去“相夫”。扯着娘家大旗成为天生的对立面。
再起,作为母亲,你只强调自身感受,将对孩子的一切责任看成负担,你反对“无责任就没有爱”的客观事实,真以为身份就是“爱”,你用几十岁的“老任性”强压孩子的童年,让生活毫无共鸣,毫无快乐。
其实,你是一个成年人。
作为女儿,你要对自己童年时代是如何度过,有一个清醒认识。很有必要的,做一个总结。你是彻底的被父母千里“流放”式教育,野蛮式生长;还是被父母无微不至关怀与陪伴,谆谆教导。心中要有数。买卖婚姻要不得,斯德哥尔摩症要不得!
作为妻子,丈夫是你的生命共同体,可以说是生死相依,荣辱与共的最重要的人。是你心里最可爱,最亲密的人,相互之间也是互为第一责任人,是手术室互为签名的人。夫妻关系甚至是国泰民安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地位和意义远远高于你的父母。
作为母亲,没有责任就谈不上爱!对于未成年子女有200%的责任,不是50%责任。因为,当丈夫不在身边 ,你就得具备一个“父亲”的担当。当然,你的丈夫对孩子同样负有200%的责任。未成年孩子的行为与思想,父母负有第一责任。
至于成年后的子女,根据共和国法律:成年子女是完全责任人。你对孩子的“责任”逐层递减,你在孩子心中:排在国家,社会,丈夫,孩子的孩子之后,安享晚年吧你。
你不是慈禧,何必自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