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把我的东西随意送人丨写给小朋友的普法课

发布时间:2025-01-31 02:35  浏览量:26

春节期间,探亲访友多,孩子们的相处也多,当“小客人”看上了“小主人”心爱的玩具、物品,“中国式”的爸爸妈妈总是会慷慨一把。

“哎呀,弟弟喜欢你这个玩具,就送给他嘛,又不值钱!”甚至未经“小主人”同意,就擅自将玩具送了出去。

这样,是对的嘛?

玩具等物品属于“小主人”所有,送人物品要征得孩子同意!

如同被赠与的“压岁钱”一样,孩子们心爱的玩具、物品,所有权是属于孩子的,不论最初赠与的一方是父母还是其他亲朋好友。

拥有所有权,在法律上就拥有了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这意味着父母不能未经“小主人”同意,擅自处分孩子们心爱的物品,不论价值高低。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已经送出去的物品,可以要回来吗?

可以。

当父母未经“小主人”允许,擅自将物品赠与他人的,属于无权处分的赠与行为,如“小主人”事后同意赠与,则赠与行为有效;如“小主人”得知情况后,不同意赠与,则赠与无效,可以要求返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除了相关法律规定,从心理学意义上讲,玩具、宠物等私人物品,承载了所有人丰富的情感。一个小小的手办,可能是他与小伙伴团队作战的智力成果,一只毛茸茸的公仔,或许是情绪低落时最好的陪伴。未经孩子允许,将私人物品送与他人,是对孩子情感的无视和心理的伤害。

在此,也提醒广大家长,家庭聚会或客人来访时,不要慷他人之慨,擅自将孩子的物品赠予他人。而访客家长也应理解,另寻方式安抚“小客人”情绪,不做夺人所爱之事。

当然,以上内容同样适用于超龄“儿童”们。对于子女们攒下的公仔、护肤品、游戏手办等等物品,请家长们本着尊重且“护短”的态度,切勿将看似无用的“玩具”随意送人,这些也同样是超龄“儿童”们的心头爱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