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开盒”孕妇,百度副总裁为13岁女儿道歉:深感愧疚!
发布时间:2025-03-19 16:04 浏览量:12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有未成年人在网上参与了对一位孕妇的“开盒”,造谣、曝光其工作单位并对其丈夫发去辱骂信息,只因该孕妇发表了对某韩国明星的评论。
有网友指认称,参与“开盒”的未成年人为百度副总裁谢广军之女。
3月17日,针对网络传闻,百度副总裁谢广军发布微信朋友圈表示深感愧疚,并向所有受影响的朋友郑重道歉。
谢广军表示:“我13岁的女儿在网上与人争执,情绪失控下,把海外社群网站上的他人隐私信息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进而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也被曝光,引发大量负面言论扩散。作为父亲,未能及时察觉并引导她正确处理问题,未能及时教会她尊重、保护他人及自己隐私,深感愧疚,向所有受影响的朋友郑重道歉。”
针对此次事件,谢广军表示已与女儿沟通,并严肃批评其行为,也恳请网友停止扩散相关内容,给未成年人改正和成长的空间。
什么是“开盒”
“开盒”是指在网络上公开曝光他人隐私的行为,是网络暴力的一种,也被称为“人肉开盒”“开盒挂人”。
“开盒挂人”指的是不法分子恶意公开他人隐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社交账号等,然后煽动网民对被“开盒”的人肆无忌惮地攻击谩骂。
“开盒挂人”这种新型的网络暴力给被“开盒”者带来了难以愈合的伤害。其暴力行为不仅在网络上,还会延续至现实生活中,给受害者造成更直接的伤害。
而有的“开盒”者,仅仅只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情绪,把曝光别人隐私当成释放压力或者取乐的手段。有的“开盒”者则是为了吸引眼球、获取流量和更多粉丝。
还有一些“开盒”者,把“开盒”变成了一门生意,为一些想“开盒”别人又不懂技术操作的人,提供专门的“开盒”服务,收取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工作报告,“开盒”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已有383名网暴者被定罪判刑。
律师表示,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并非不用承担责任,而是由监护人代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开盒”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本案中,就民事责任而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18周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就行政责任而言,肖锦阳表示,以行政处罚为例,根据“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未成年人实施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以14岁为界限:14周岁以下无需承担行政责任;14周岁以上需承担行政责任,但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目前,被指认为“谢广军之女”的微博账户已被封号,被“开盒”的孕妇微博账户也已经注销。
《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4.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依照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