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被原配起诉返还百万财产!长沙女子该如何反击?律师支招

发布时间:2025-03-21 16:33  浏览量:10

长沙女子王某与自称“未婚”的李某同居四年,育有一子。直到孩子三岁时,王某才发现李某早已结婚生子。2025年,李某突然要求王某返还名下按揭房产、汽车及日常消费共计100万元,并唆使原配妻子提起诉讼。目前李某正收集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证据,试图证明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王某该如何应对?

一、法律定性:男方行为已涉嫌违法

1. 隐瞒婚姻的欺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51条,重婚属无效婚姻。李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王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可能构成重婚罪(《刑法》第258条)。王某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2. 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李某在婚姻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王某,原配有权主张返还(《民法典》第1062条)。但王某若能证明财产为李某个人财产,或赠与行为已获得原配追认,则可能部分或全部保留财产。

二、女方反击策略:三大关键突破口

1. 主张“善意取得”

核心证据:李某长期以单身身份交往,提供虚假未婚证明、承诺结婚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11条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时“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可主张所有权。若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且由其还贷,可能构成善意取得。

2. 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双方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王某有权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民法典》第1054条)。

建议:立即收集银行流水、购房合同、还贷记录等证据。

3. 反诉精神损害赔偿

李某隐瞒婚姻导致王某遭受精神伤害,可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索赔。结合长沙地区判例,赔偿金额或达5万-10万元。

三、实操指南:五步应对诉讼

1. 证据保全

保存李某承诺单身的聊天记录、虚假身份信息、共同生活照片等。

梳理财产来源:若房产首付由李某支付,但还贷资金来自王某工资,可主张个人财产部分。

2. 提起反诉

以重婚罪向法院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迫使李某调解。

要求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财产,争取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民法典》第1071条)。

3. 申请中止民事诉讼

若李某被刑事立案,民事案件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中止,为调查争取时间。

4. 调解协商

若证据不足,可协商返还部分财产,要求李某出具书面承诺放弃其他诉求。

四、典型案例参考

2023年长沙中院判例:男方隐瞒婚姻赠与女方房产,法院认定女方“明知对方已婚”,判决全额返还。

2024年深圳案例:女方证明男方伪造单身证明,且房产由其独立还贷,最终保留所有权。

五、总结建议

王某需立即行动:

1. 聘请律师梳理证据链,重点证明“不知情”;

2. 向法院申请调取李某婚姻登记信息;

3. 以重婚罪反制,增加谈判筹码;

4. 主张分割同居财产及精神赔偿,减少损失。

法律提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财产权益仍需依法维护。遭遇类似情况,女方应该做好心理准备,一旦相互诉讼,孩子抚养及平时生活消费,过错赔偿可以得到法律保护。至于其他的财产,有可能侵害原配的财产利益,但男方的恶意、过错行为应该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