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裂!怀孕近7个的孕妇,和情人开房快乐,至一尸两命!

发布时间:2025-06-15 10:38  浏览量:96

炸裂啊!真不要脸啊!将近7个月的孕妇,和情人在宾馆开房,快乐。结果一尸两命!

还玩吗?命都玩没了,女子赵某,一个将近7个月的孕妇。和她的情人,去宾馆开房,并且研究人字结构。谁成想,正在激烈研究的时候。

赵某突然感觉肚子疼的厉害。越来越疼。很快就疼的浑身打颤,满头大汗。男子听到赵某说肚子疼的厉害。便停止了激烈的动作。看到赵某浑身打颤,满头大汗。感觉事情不妙。就急忙将赵某送往医院。

医院看到这种情况立刻实施抢救。赵某因羊水栓塞导致死亡。也没能救过来。这样的快乐。导致一尸两命。值得吗?

事情都这样了,能瞒得住吗?赵某的丈夫。将男子王某和宾馆的老板一起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赔偿58万余元。

赵某的丈夫陈某。在法庭上。认为王某明明知道赵某怀孕在身,还和赵某发生关系,并导致,赵某羊水栓塞和肚子里的孩子双双死亡。男子王某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而宾馆老板呢!在这两个人入住时,没有核实两人关系,也没有问赵某的身体情况,更没有告知孕妇入住的风险,也应该承担部分,次要责任,

王某在法庭上辩解说,我与赵某两人发生关系不假,但这事,是我们两个都同意的,两情相愿的事,在此期间,我也不知道赵某患有羊水栓塞的病啊!

宾馆的老板在法庭上辨解说:我们宾馆,不是什么医疗机构,也没有办法对顾客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所以我们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与赵某,发生关系,的确存在一定的过错,可是赵某的死亡,主要原因是,因为羊水栓塞,这种病是一种突发性的疾病,难以预测。所以王某只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并非全责。

法院认为宾馆方,赵某的死亡和宾馆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存在一定的过失。所以只需要承担一小部分的责任

最后啊,法院判王某赔偿陈某20万元,宾馆老板赔偿5万块钱。

咱先不说赔的多和少!咱就说个人的快乐,虽然很重要,但是,他能有家庭的责任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