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停车场惊魂!未拴绳大狗扑6月孕妇,狗主人冷漠态度引众怒!
发布时间:2025-08-24 14:35 浏览量:68
2025年8月21日深夜,甘肃兰州某地下停车场发生惊险一幕——两只未拴绳的大型犬狂吠着扑向三名女子,其中一人是怀胎6个月的孕妇! 更令人气愤的是,狗主人不仅未及时制止,事后竟无一句道歉,态度冷漠至极。受害者张女士已报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白狗第二次冲过去 图片来自九派新闻
这起事件迅速引爆网络,网友痛斥:“遛狗不牵绳!” 今天,我们从法律角度讨论一下:狗主人该担何责?孕妇如何维权?类似事件如何避免?
据监控视频显示,当晚23时许,张女士与两名同事(包括一名孕妇)在城关区某地下停车场负二楼步行时,两只未拴绳的巨型贵宾犬突然狂吠冲来。白狗两次扑向三人,张女士被迫用提袋防卫,孕妇与另一同事(幼年曾遭狗咬)惊恐躲闪。
图片来自九派新闻
狗主人随后现身,但仅用狗绳驱赶犬只,未道歉、未询问伤情,径直离开。张女士报警后,网友根据图片指认涉事犬为“巨型贵宾犬”,而兰州城关区属“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成年肩高超过50厘米的大型犬。
1. 行政处罚(遛狗不拴绳)
- 根据《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48条,遛狗未牵绳可处500元以下罚款;若造成轻微伤害,可没收犬只+吊销狗证。
- 另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警告或200-500元罚款。
2. 民事赔偿(即使未咬伤!)
- 惊吓孕妇需精神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若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抚慰金。2021年江苏类似案例中,一孕妇因受犬只惊吓住院保胎,获赔2000元。
- 潜在生育风险:若孕妇因惊吓导致先兆流产等后果,狗主人还需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3. 刑事风险(若引发严重后果)
- 若因犬只扑咬导致孕妇流产或重伤,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图片来自九派新闻
1. 违法成本低:罚款仅200-500元,相比犬只价值或医疗费微不足道;
2. 执法难度大:监控盲区多,狗主人易逃脱责任;
3. 维权意识弱:多数人选择忍气吞声,而非坚持报警。
建议:
- 推行“养犬信用积分”,多次违规者永久禁养;
- 小区物业承担连带责任,未尽管理义务需赔偿。
狗主人的冷漠比犬只扑咬更令人心寒——你的任性,可能毁掉一个家庭! 此案再次警示所有养犬人:
- 绳链是底线,不是选项;
- 道歉是义务,不是施舍。
愿所有孕妇能安心行走,不再为“恶犬”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