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惊魂!两只未拴绳大狗扑向6个月孕妇,狗主人冷眼旁观:新法即将上线,专治这种“恶”!
发布时间:2025-08-24 14:36 浏览量:79
2025年8月21日深夜,甘肃兰州某地下停车场,三名刚下班的女性遭遇惊魂一幕——两只未拴绳的大型犬狂吠着冲向她们,其中一人是怀胎6个月的孕妇! 更让人愤怒的是,狗主人不仅未及时制止,事后甚至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目前,受害者已报警处理。但网友炸锅了:“没咬到人就没事?”“冷漠狗主人,法律真拿他没办法?”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起事件背后的法律责任,以及普通人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维权!
事件回顾:狗扑孕妇,主人冷漠旁观
据当事人张女士描述,当晚11点多,她与两名同事(包括一名6个月孕妇)在兰州城关区某停车场步行时,两只未拴绳的大型犬突然狂吠着冲向她们。监控显示,白狗两次扑向人群,三人惊慌躲闪,孕妇吓得躲到同事身后。
狗主人随后出现,但态度极其冷漠:
- 未及时道歉:全程无任何歉意;
- 未有效控狗:仅用狗绳“轰赶”,未立即拴绳;
- 未询问伤情:孕妇受惊后,对方未关心是否不适。
事后,张女士报警,要求狗主人道歉并依法处理。
法律焦点:没咬到人,狗主人就不用担责了吗?
1. 即使未咬人,也可能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如不拴绳)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注意:“损害”包括精神惊吓与潜在风险,并非仅限咬伤。
本案中,犬只未拴绳且主动扑人,已对孕妇造成现实威胁,即使未接触身体,也可能需赔偿精神损失。
2. 兰州本地规定:禁养大型犬+必须拴绳
- 禁养犬种:兰州市严格管理区(含城关区)禁止饲养成年体高超过50厘米的大型犬,涉事的巨型贵宾犬很可能违规;
- 拴绳义务:依据《动物防疫法》,出门遛狗必须拴绳,否则违法。
狗主人已涉嫌双重违规!
- 未咬人≠无责任,惊吓即可索赔;
- 若导致流产等严重后果,赔偿金额显著提高。
新法重磅:2026年起,宠物伤人可直接拘留!
2025年6月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2026年1月1日施行):
- 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未拴绳:先警告,拒不改正或致伤害的,处5-10日拘留+罚款;
- 即便未伤人,只要违反规定(如不拴绳),警方即可介入处罚。
这意味着:未来狗主人再“任性”,可能直接进拘留所!
结语:法律不纵容“冷漠”,更不放过“恶行”
这起事件绝非个例——从上海孕妇被吓流产到兰州停车场惊魂,每一次“狗患”背后,都是饲养人的责任缺失。
记住:
- 遛狗不拴绳=违法!
- 吓到人也得赔!
- 新法即将上路,拘留罚款等着违规者!
如果你也遇到过类似事件,别沉默!立即报警+保留证据,让法律为你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