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就得担起 “犬祸” 的代价,拒赔耍赖该有“硬招”
发布时间:2025-09-22 14:12 浏览量:49
9月21日,“被3只宠物狗追咬胎停孕妇”最新发声,肇事狗主人拒绝女子提出的赔偿要求。此事备受关注,也再次将恶狗伤人如何解决的问题送上了热搜。
据该孕妇在社交平台上发言称,2025年6月3日早上八点三十六分左右,她在骑行的过程中,遭遇两小一大宠物狗追咬,过程导致电动车侧倒,且左大腿遭遇最大犬只抓咬。事发肇事狗主人全程目击,该孕妇拨打电话给家人后,其家人拨打报警电话,该孕妇同肇事狗主人前往本地卫生院。
当时孕妇怀孕两个月左右,在卫生院医生的建议下,其前往武进南院接种狂犬疫苗。疫苗一共五针,打到第四针时发现胎儿发育停止,又去两家三甲医院就诊,还是胎停,随后药流。肇事狗主人对此事只赔付八千元至一万元,孕妇不同意该调解方案。
于是该孕妇诉讼至武进人民法院,在孕妇拒调的说明下,9月11日做了一次调解,未取得实质性进展。9月21日,该孕妇再次发声:“是好不容易才怀上的孩子,事发至今两个多月了,每每想起来,还是整宿整宿地睡不着。”
肇事狗主人,面对如此惨痛后果,仅愿赔付八千元至一万元,遭到拒绝后,便对孕妇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冷漠至极。这起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绝非孤立,它只是当下社会中,养狗乱象引发严重后果的冰山一角。
近年来,狗伤人事件频频见诸报端。2024 年 12 月,江西赣州,四条未牵绳的恶犬如饿狼般扑向母女,母亲奋力护女,却仍被撕咬得全身 10 余处重伤,那血腥场景,令人胆寒;2025 年 8 月,兰州的地下车库里,一只未拴绳的大狗毫无征兆地扑向一位 6 个月身孕的孕妇,狗主人不仅未及时制止,事后还冷漠无歉意,全然不顾孕妇身心遭受的巨大创伤。还有更多类似事件,因未引发广泛关注,悄然隐匿在生活暗处,成为受害者难以言说的伤痛。
当然,在浩渺的司法案例中,也不乏公正判赔、彰显法治威严的典型。某地,张某饲养的大型犬未拴绳,在小区内突然冲向路过的李某,将其咬伤。李某因此住院治疗,花费巨额医药费,还留下了难以消除的心理阴影。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违反养犬管理规定,未对犬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李某受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张某不仅需赔付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还因情节严重,受到了行政处罚,其养犬资格也被暂停。这一案例,给所有养狗者敲响了警钟:一旦因养狗行为给他人造成伤害,就必须付出沉重代价。
养狗,从来不是一件只关乎个人喜好的私事。从你将那毛茸茸的小生命领回家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要承担起与之相关的一切责任。狗具有动物本能,其行为存在不可控性,身为狗主人,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伤害他人。这不仅是基本的道德要求,更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未拴绳的狗,犹如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 “炸弹”,一旦伤人,带来的可能是受害者身体的伤残、精神的创伤,乃至如上述孕妇般,失去腹中宝贵的生命。狗主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犬只造成多大损失和危害,自己就得承担多大责任,这是不容置疑的铁律。
然而,现实中如常州孕妇事件里拒不赔偿的狗主人并非个例。面对受害者合理合法的索赔诉求,他们或是耍赖装糊涂,或是仗着 “法不责众” 的错误心理,妄图逃避责任。对此,法律绝不能坐视不管。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对于拒不赔偿者的追缴措施,如冻结其资产、强制划扣赔偿金等,让受害者的权益得以切实保障;另一方面,对于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狗主人,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刑罚的威慑力,促使养狗者严格履行责任。例如,若狗主人明知其犬只具有攻击性,却长期不拴绳,多次引发危险,最终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等相关罪名论处,让其为自己的漠视与放纵付出自由的代价。
狗伤人事件频发,暴露的是养狗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存在漏洞等深层问题。社会需从多方面发力,养狗者要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规养犬;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违规养犬行为 “零容忍”;法律体系也应持续完善,为受害者维权提供坚实后盾,让每一个养狗者都清楚知晓:养狗,就得担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若因一己之私,让狗成为伤人凶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与道德唾弃,为 “犬祸” 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