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骑车被三只未拴狗绳狗咬伤 打第四针疫苗时胎儿停止发育而流产

发布时间:2025-09-22 14:25  浏览量:65

江苏常州,孕妇骑车被三只未拴狗绳狗咬伤,在打第四针疫苗时胎儿停止发育而流产。狗主人提出赔偿10000元遭到女子拒绝。孕妇:好不容易才怀上的孩子,他还没有睁开眼看这个世界。网友:现在刑法改了,这种可以坐牢!

张女士(化名)今年快40岁了,夫妻二人要了很多年的孩子,终于在今年迎来了好消息,怀孕了,这给家里带来了巨大的喜悦。

可这种喜悦却被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意外而打破了,让整个家庭陷入巨大悲痛之中。

原来,6月的一天,张女士中午下班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在进入小区快到家门口的时侯,一大两小三只未拴狗绳的狗,从小区路上冲了出来,追咬正常行驶的张女士。


张女士被吓坏了,急忙停车躲避,导致电动车侧倒,虽然张女士丢下车子跑到了路边,可左大腿还是被最大的一只狗抓咬伤。



而当时狗主人就站在离狗不远的地方目击全程。张女士被吓坏了急忙拨打电话给家人,家人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张女士同肇事狗主人前往本地卫生院就诊。



由于张女士刚怀孕两个月,卫生院的医生不敢给打疫苗。在卫生院医生的建议下,其前往武进南院接种狂犬疫苗。疫苗一共需要打五针,可是打到第四针时胎儿发育停止。

张女士又去两家三甲医院就诊,还是胎儿停止发育,无奈张女士将停止发育的胎儿作了药物流产。

胎儿的意外流产,导致张女士一家不能接受,“好不容易才怀上的孩子,每每想起来,还是整宿整宿地睡不着。”

事后,肇事狗主人对此事只赔付八千元至一万元,张女士不同意该调解方案。

目前张女士已经将肇事狗主人告上了法庭,希望法院能够还她公道。

此事发生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说,这个算是过失致人重伤罪,有期徒刑三年,附带民事赔偿10万。

也有的说,我之前怀孕的时候,有一次下班经过一个广场,一条超级大的狗冲我扑过来,虽然没有咬我,但是当时我真的吓坏了,我本来也是一个怕狗的人(勿喷),狗主人还说是因为喜欢我,后面想到都后怕

还有的说,这事不能完,三只狗安乐死,主人必须赔偿!

那么法律上对狗伤人事件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狗主人未拴狗绳导致狗咬伤孕妇,并间接导致其流产,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孕妇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太让人痛心了!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就这样没了,对人的打击太大了!

养狗的在外出遛狗时一定要给狗拴上遛狗绳,这是对狗负责,也是对外人负责更是对自己的家庭负责。

狗的行为直接体现狗主人的素质!这也提醒广大养狗人士一定要管好自己的狗狗,自己快乐的同时不要伤害别人,损害别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