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煎熬终迎曙光!泰国孕妇坠崖离婚案明日开庭,正义不该迟到太久

发布时间:2025-09-25 20:12  浏览量:48

「愿悬崖下的幸存者,终能走出阴影,重获自由。 愿法律之光,照进每一个被绝望笼罩的角落。」

2019年6月9日,泰国乌汶府帕登国家公园的一处悬崖边,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划破了热带雨林的宁静。

怀孕三个月的王女士被自己的丈夫俞某冬从34米高的悬崖上推下。

那一刻,她以为自己和腹中尚未谋面的孩子将永远沉睡在这片异国土地上。然而奇迹发生了——她被树枝缓冲后幸存下来,虽身受重伤,却顽强地活了下来。

然而,这场生死劫难并未随着她苏醒而结束,反而开启了另一场漫长而残酷的法律拉锯战:离婚

六年,2190多个日夜,对普通人而言,这足以完成学业、组建家庭、开启新的人生篇章;而对王女士来说,这六年是身体康复、心理重建与司法抗争交织的炼狱。

她不仅要面对脊椎骨折、多处内脏损伤带来的长期后遗症,还要一次次在跨国司法程序的迷宫中挣扎前行,只为争取一个最基本的权利——离开那个试图杀死自己的人。

如今,这场被无数网友称为“杀人未遂还不让离婚”的荒诞闹剧,终于迎来关键转折点:2025年9月26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将不公开审理王女士诉俞某冬离婚案。身在泰国监狱服刑的俞某冬,将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出庭。

这一曾被视为“程序死结”的难题,终于被艰难撬开。

然而,回望这六年的曲折历程,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一个如此清晰、恶劣的刑事案件,其附带的民事离婚程序竟如此步履维艰?核心难点,究竟卡在了哪里?

王女士案的首要障碍,是跨国司法程序的复杂性与低效性。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诉讼需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

俞某冬虽为中国籍,但案发后长期滞留泰国,并最终在泰国被判处有期徒刑33年零4个月。这意味着,中国法院虽有管辖权,但文书送达、证据调取、当事人出庭等环节均需通过国际司法协助渠道完成。

根据《海牙送达公约》及中泰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中国法院需通过外交部、司法部层层转递至泰国司法部,再由泰方指定法院或监狱系统协助送达。这一过程往往耗时数月甚至一年以上。

王女士曾多次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但因无法确认俞某冬是否收到传票,程序屡屡搁置。更令人无奈的是,即便文书成功送达,若被告拒绝签收或不予回应,法院仍难以认定“有效送达”,从而无法进入缺席判决程序。

这种制度性迟滞,本意是保障被告的程序权利,但在恶性犯罪背景下,却无形中为施害者提供了拖延空间。王女士不是没有尝试过其他路径——她曾考虑在泰国提起离婚诉讼。

但因双方均为中国籍,泰国法院通常不予受理;她也曾申请中国法院依据“感情确已破裂”直接判决离婚,但因被告未出庭、无法质证,法院出于审慎原则,迟迟未予裁决。

如果说程序障碍是客观困难,那么俞某冬及其代理人的行为,则暴露了人性最阴暗的一面。据王女士及其律师披露,在案件初期,俞某冬一方不仅拒绝配合离婚程序,还曾通过中间人向王女士提出“天价条件”:支付3000万元人民币,才肯签署离婚协议。

这一行为令人震惊却并不意外。在许多家暴或恶性伤害案件中,施害者常将离婚视为谈判筹码,试图通过拖延、威胁、勒索等方式继续控制受害者。

对俞某冬而言,即便身陷囹圄,他仍试图通过拒绝离婚来维持某种“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以此干扰王女士的生活、财产处置甚至再婚可能。这种心理控制,是家庭暴力的延续,也是对司法程序的滥用。

更令人愤慨的是,俞某冬在泰国庭审中始终否认故意杀人,坚称王女士是“自己失足坠崖”。尽管泰国法院依据现场监控、目击证人及法医报告认定其“蓄意谋杀未遂”,但他在民事离婚程序中仍可利用“事实争议”为由,要求更多举证与听证,进一步拉长诉讼周期。

王女士的遭遇,折射出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律在应对极端恶性案件时的滞后性。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然而,在实践中,法院对“感情破裂”的认定仍较为保守,尤其在被告缺席或否认的情况下,往往要求原告提供充分证据链。

但对于王女士这样的受害者而言,她已用生命证明了“危险的存在”——一个试图杀死孕妇的丈夫,难道还不足以构成“感情破裂”的铁证?为何还要让她在病痛中反复举证、等待、煎熬?

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司法系统已开始关注此类问题。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强调对家暴受害者的快速救济。

部分地区法院也探索建立“家暴离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优先审理。此次南京秦淮区法院主动协调泰国监狱系统,促成视频出庭,正是司法能动性的体现。

但制度变革仍需加速。我们亟需在立法层面明确:对于已被刑事判决认定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重伤、性侵等)的配偶,其婚姻关系应视为当然破裂,法院可依职权直接判决离婚,无需另行举证感情状况。

同时,应建立涉外恶性家暴案件的快速响应机制,授权法院在紧急情况下采取远程听证、电子送达等灵活方式,避免程序空转。

王女士孕妇坠崖案之所以引发持续关注,不仅因其情节极端,更因为它触动了社会对女性安全与婚姻自由的深层焦虑。

在社交媒体上,无数女性留言:“如果连被推下悬崖都不能立刻离婚,那婚姻还有什么安全感?”这种愤怒,是对制度缺陷的控诉,也是对传统婚姻观念的反思。

长期以来,“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司法实践中对离婚持谨慎甚至保守态度。但王女士的案例告诉我们:婚姻不应是牢笼,更不应成为暴力的庇护所。

当一方已用行动宣告“我要你死”,法律就应毫不犹豫地切断这段关系,而不是要求受害者“再给一次机会”。

王女士本人也从受害者成长为倡导者。悬崖边的重生,王女士开设公益讲座,呼吁女性重视婚前人格评估,警惕情感操控与暴力倾向。她的勇气,不仅为自己争取自由,也为千万潜在受害者点亮了警示灯。

9月26日的庭审,或许无法彻底抚平王女士六年的创伤,但它象征着一个重要的转折——法律终于开始回应受害者的呼声。

若法院当庭判决离婚,王女士将真正摆脱“杀人犯妻子”的身份枷锁,开启新的人生;若程序仍有波折,公众的持续关注也将形成监督力量,推动司法效率提升。

我们期待,这不仅是一场离婚判决,更是一次制度反思的契机。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恶行,更在于及时止损、保护弱者。当一个人的生命都曾被置于悬崖边缘,她的离婚请求,不该再被程序的高墙所阻隔。

最后,愿所有在感情中犹豫的女性记住:婚姻不是救赎,而是选择。看清一个人的底线,远比相信他的承诺更重要。而对王女士,我们唯有祈祷:这一次,正义别再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