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年,我收留了一个逃港的孕妇,孩子出生后她却留下一张金条走

发布时间:2025-11-21 08:18  浏览量:37

七八年的广州,夏天来得特别早,也特别黏。

空气里混着珠江的腥气、烂芒果的甜气,还有家家户户煤炉子里冒出来的烟火气。

我叫李建国,二十二岁,在广州自行车厂当学徒工,一个月二十七块五毛钱工资,外加各种票。

住的地方是西关这边的一栋旧骑楼,我那间房在二楼,小得可怜,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掉了漆的木衣柜,就是全部家当。

窗户外面就是邻居家的瓦顶,再远点,能看到灰蒙蒙的天。

那是个礼拜天,我轮休。

广州的雨说来就来,豆大的雨点砸在铁皮雨棚上,噼里啪啦的,吵得人心烦。

我正就着一碟咸菜扒拉着锅里剩下的冷饭,算是午饭。

门被敲响了。

笃,笃,笃。

很轻,很犹豫,像是怕惊动了谁。

我住的这地方,三教九流,平时没什么正经人来找我。

“哪个?”我吼了一嗓子,嘴里还嚼着饭。

外面没声音,只有雨声。

我有点不耐烦,趿拉着拖鞋过去开门。

门轴“吱呀”一声,我愣住了。

门口站着个女人。

浑身湿透了,头发一缕一缕地贴在脸上,那张脸白得像纸。

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布衫,肚子高高隆起,像扣了口锅。

是个孕妇。

她的眼神很慌,像受惊的鹿,看着我,嘴唇哆嗦着,说不出话。

“你找谁?”我问。

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小,带着北方的口音,“请问……陈伯是不是住这里?”

陈伯?

我脑子里过了一下。

“你说的是以前那个修钟表的陈伯?”

她猛地点头,眼睛里闪过一丝希望。

“他去年就没了。”我说的是实话,“你是他家亲戚?”

她眼里的光瞬间就灭了。

整个人晃了一下,要不是扶着门框,我怀疑她当场就能倒下去。

我看着她高耸的肚子,心里咯噔一下。

这副样子,八成是从哪儿跑出来的。

七八年这当口,“逃港”的风刮得正厉害,多少人从粤北、从外省跑到广州,就为了找机会扒上火车,或者摸黑下水,游到对岸去。

那边,是香港。

是传说中遍地黄金的地方。

她这副样子,十有八九就是其中一个。

“人不在了,你走吧。”我心里升起一股警惕。

这种事,沾上了就是一身的麻烦。轻则被街道委员会盘问,重则……我不敢想。

我准备关门。

她却死死地扒着门框,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大哥,求求你,我……我没地方去了。”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绝望得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根稻草。

“我不管你是谁,从哪儿来,到哪儿去,跟我没关系。”我的心肠硬了一下。

“我就……我就借个地方躲躲雨,天亮了我就走。”她哀求道,“我给你钱。”

她说着,手就在湿透的口袋里掏。

掏了半天,掏出来几张被雨水泡得烂糟糟的毛票。

我看着那几张皱巴巴的钱,又看了看她那张毫无血色的脸。

雨下得更大了。

风卷着雨水往屋里灌,吹得我后背一凉。

我心里天人交战。

理智告诉我,立刻关门,当做什么都没看见。

可我做不到。

她是个孕妇。

肚子里的孩子,随时都可能出来。

把她赶出去,等于让她去死。

“唉。”我长长叹了口气,让开了身子。

“先进来吧。”

她像是没听懂,愣愣地看着我。

“进来!想在外面淋死吗?”我语气很冲。

她这才反应过来,手脚并用地挪了进来。

我关上门,隔绝了外面的风雨。

屋子很小,她一进来,更显得拥挤不堪。

她站在屋子中间,手足无措,身上的水滴滴答答地落在地板上,很快就积了一小摊。

“你先坐。”我指了指我的床沿。

她没动,只是一个劲地小声说:“谢谢大哥,谢谢大哥……”

“别大哥大哥地叫了,我叫李建国。”我从柜子里翻出一身我的旧衣服,“干的,你先换上,不然得病。”

她看着我的衣服,犹豫了。

“我……我穿不了。”她指了指自己的肚子。

我这才反应过来。

也是。

我一个大男人,衣服她怎么穿。

“那你先把湿衣服拧干点,我去给你烧点热水。”

我们这栋楼,厕所和厨房都是公用的。

我端着搪瓷盆出去,楼道里黑漆漆的。

邻居张嬸家的门开着一条缝,我感觉有眼睛在看我。

我没理会,径直走到尽头的厨房。

生炉子,烧水。

水汽氤氲中,我脑子一团乱麻。

我这是干什么?

引火烧身啊。

一个来路不明的孕妇,万一被查到,我工作都得丢。

可我一想到她那双绝望的眼睛,心就硬不起来。

算了,就一晚上。

我对自己说。

等我端着热水回去,她已经把头发擦得半干,但脸色还是那么白。

“喝点热水,暖暖身子。”

她接过搪瓷缸子,手指冰凉。

缸子碰到她的嘴唇,她像是被烫了一下,但还是小口小口地喝着。

我看着她,终于还是问了,“你……到底是什么人?跟陈伯什么关系?”

她捧着缸子,低着头,“我……我是他远房侄女,从老家过来投奔他的,没想到……”

谎话。

我一听就知道是谎话。

陈伯是上海人,孤老头一个,哪来的北方远房侄女。

她见我不信,也不再说话,只是把头埋得更低。

屋子里只剩下她喝水的声音和外面的雨声。

“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셔

她顿了一下,“我姓林。”

就一个姓。

得,问了也白问。

我指了指我的床,“晚上你睡床吧,我睡地上。”

“不行不行!”她立刻站起来,“大哥,这怎么行?我睡地上就行。”

“你一个孕妇睡地上?明天就得送你去火葬场。”我没好气地说,“别废话了,就这么定了。”

我的态度很强硬,她不敢再争。

我从柜子底下拖出一卷草席,在地上铺开。

幸好广州的夏天,睡地上也不冷。

她看着我打地铺,眼圈又红了。

“大哥,你是个好人。”

我心里哼了一声,好人?好人没好报。

晚上,我躺在草席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隔着黑暗,我能听到床上她轻轻的呼吸声,偶尔还夹杂着几声压抑的啜泣。

我心里烦躁得不行。

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多大的麻烦?

她肚子这么大,眼看就要生了,生下来怎么办?

她男人呢셔?

她要去香港,那孩子呢?带过去?

一个个问题在我脑子里打转,像一群苍蝇。

第二天,雨停了。

天亮得特别早。

我睁开眼,她已经醒了,正坐在床沿,看着窗外。

晨光从窗口照进来,给她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她看起来没那么狼狈了,但依然很憔isui。

“天晴了,你……”我后面的话没说出口。

“你走吧”这三个字,我说不出来。

她转过头,看着我,“大哥,我能不能……再多待一天?就一天。”

她的眼神里满是祈求。

“我身上没钱了,等我……等我联系上人,我就走。”

我还能说什么?

“随便你。”我扔下这句话,起床去上班。

临走前,我把我的粮票和几毛钱放在桌上。

“饿了自己去买点东西吃,别出门,就在屋里待着。”

我没看她的表情,锁上门就走了。

自行车厂里,车床的噪音震耳欲聋。

我一天都心不在焉,好几次差点把零件给弄废了。

师傅骂了我好几顿,“李建国,你小子今天魂丢哪儿去了?”

我只能嘿嘿傻笑。

心里却一直惦记着屋里的那个“麻烦”。

她会不会跑了?

还是会被人发现?

熬到下班,我几乎是一路跑回去的。

打开门,一股淡淡的饭菜香飘了出来。

我愣住了。

她还在。

桌子上摆着两碗粥,一碟炒青菜。

她见我回来,局促地站起来,“大哥,你回来了。我用了你的米和油票……”

“嗯。”我应了一声,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多少年了,从来没有人等我下班,给我做一碗热粥。

那天晚上,我们俩第一次像正常人一样坐在一起吃饭。

她吃饭很秀气,但速度很快,看得出来是饿坏了。

“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我说。

她脸一红,放慢了速度。

“你……是哪里人?”我还是忍不住想打探。

“河北的。”她这次回答得很快。

“怎么一个人跑到广州来?”

她沉默了。

又是沉默。

我发现跟她聊天,就像对着一口枯井,扔块石头下去,半天听不见响。

“你男人呢셔?”我问出了最关键的问题。

她捏着筷子的手紧了一下,指节都发白了。

“他……他先走了。”

“去哪了?”

“香港。”

果然。

我心里叹了口气。

“他让你过来找他的?”

她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们说好一起走的,但是……我被落下了。”她的声音低得像蚊子叫。

“那他没给你留个信儿?怎么联系?”

“他说他到了那边,安顿好了,就会想办法带信给我。”

“那要是他一直没信呢?”

她不说话了,只是默默地掉眼泪。

我看着她,心里一阵烦躁,又有一丝说不清的怜悯。

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被男人扔下,前路茫茫。

太惨了。

“行了,别哭了。天无绝人之路。”我安慰了一句,自己都觉得苍白无力。

从那天起,她就这么住了下来。

我没再赶她走,她也没再提要走。

我们之间形成了一种奇怪的默契。

我每天去上班,她就在家待着。

她很勤快,把我的小破屋收拾得干干净净,我的脏衣服她也抢着洗。

我下班回来,总能吃上一口热饭。

为了不让邻居起疑,我跟他们说,她是我远房表妹,男人在外面跑船,她过来待产。

张嬸是个热心肠的包打听,天天过来串门,名为关心,实为刺探。

“建国啊,你这表妹肚子可不小了,预产期什么时候啊?”

“快了快了。”我含糊其辞。

“在哪家医院建的卡啊?”

“呃……我们那儿小地方,没那讲究。”

每次应付完张嬸,我都出一身冷汗。

我给她起了个化名,叫林秀。

我说:“你总不能一直没名字吧,以后别人问起来,你就说你叫林秀。”

她点了点头,“谢谢大哥。”

我发现她除了沉默寡言,其实心灵手巧。

她会用我扯来的碎布头给未出世的孩子做小衣服,小鞋子。

那针脚,密得跟机器缝的似的。

有时候晚上我下班回来,就看见她坐在灯下,抚着肚子,轻轻地哼着歌。

那歌声很轻,调子我没听过,有点悲凉,但又很温柔。

那一刻,我觉得这个狭小的屋子,有了一点“家”的感觉。

我的工资不高,多了一张嘴,日子过得紧巴巴的oversized。

我的那点积蓄,很快就见了底。

为了让她吃得好点,有营养,我求爷爷告奶奶,跟厂里食堂的大师傅换鸡蛋,跟乡下的同事买老母鸡。

她每次看到我拎着好东西回来,都眼圈红红的。

“大哥,你别为我花钱了,我……我不值得。”

“说什么屁话!”我骂她,“你不吃,肚子里的孩子也要吃!给我好好吃下去!”

我嘴上凶,心里却很软。

我开始不自觉地把她肚子里的孩子,也当成我的责任。

我甚至会趴在她肚子上,听里面的动静。

第一次感觉到胎动的时候,我吓了一跳。

那小家伙在我耳朵边上踹了一脚,力气还不小。

“动了!动了!”我惊喜地叫起来。

她看着我傻乎乎的样子,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那笑容很淡,但就像阴了好久的天,突然透出的一缕阳光。

真好看。

我心里这么想。

时间一天天过去,她的肚子越来越大,行动也越来越不方便。

我开始担心了。

在哪儿生?

去医院?我们没结婚证,没户口,什么都没有,人家根本不收。

在家生?我一个大男人,什么都不懂,万一出事怎么办?

我愁得天天睡不着。

林秀看出了我的焦虑。

“大哥,你别愁。我们老家,女人都是在家生的,找个接生婆就行。”

“广州我人生地不熟的,上哪儿找接生婆去?”

“张嬸。”她突然说。

我愣了,“她?”

“我听她说起过,她年轻的时候在乡下帮人接过生。”

我将信将疑。

张嬸那么八卦,找她帮忙,不是全楼都知道了?

“大哥,现在只能信她了。”林秀的语气很坚定。

我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去找张嬸。

我提了两瓶厂里发的酒,敲开了张嬸的门。

我把情况(当然是编造的版本)一说,张嬸眼睛都亮了。

“哎哟,建国,你早说嘛!这事包在我身上!”

她拍着胸脯保证。

我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但另一块又悬了起来。

这下,全楼都知道我“表妹”要生了。

那天终于来了。

是个闷热的下午,我还在厂里上班。

张嬸的儿子跑到厂里来找我,气喘吁吁地说:“建国哥,你快回去!你表妹要生了!”

我脑子“嗡”的一声,什么都顾不上了,跟师傅请了假就往回跑。

我冲上楼,屋里已经乱成一团。

张嬸指挥着几个邻居家的女人烧水的烧水,拿剪刀的拿剪刀。

林秀躺在床上,满头大汗,脸色惨白,死死地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我冲到床边,抓住她的手。

她的手冰凉,却很有力,反过来紧紧抓住我。

“建国……”她看着我,眼里全是恐惧。

“别怕,我在这儿。”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陪着你。”

张嬸把我往外推,“你一个大男人在这儿干嘛?出去出去!”

我被赶到了门外。

我只能在门口来回踱步,听着里面传来的压抑的呻吟声。

那声音,一声声,像锤子一样砸在我心上。

我这辈子从没这么害怕过。

时间过得特别慢,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几个小时。

突然,里面传来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

“哇——”

那声音,是我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我腿一软,差点坐到地上。

门开了,张嬸抱着一个用我的旧衣服包着的小东西走出来,满脸笑容。

“恭喜你啊建国,是个千金!白白胖胖的!”

我凑过去看。

那小家伙,眼睛还没睁开,小脸皱巴巴的,像个小老头。

可我看着她,心里却软得一塌糊涂。

我走进屋。

林秀虚弱地躺在床上,头发都被汗湿透了。

她看着我,笑了。

“大哥,是个女儿。”

“嗯。”我点了点头,眼眶有点热,“辛苦你了。”

孩子出生后的那几天,是我这二十多年来最手忙脚乱,也最快乐的日子。

我学会了给孩子换尿布,虽然总是弄得一手屎一手尿。

我学会了冲奶粉,虽然总是掌握不好水温。

林秀做着月子,不能下床。

张嬸和楼里的阿姨们帮了不少忙,教我怎么照顾产妇和婴儿。

她们看我的眼神也变了,从以前的猜疑,变成了某种……赞许?

“建国这孩子,真是个有担当的好男人。”我听到张嬸跟别人这么说。

我心里有点得意。

林秀的话多了起来,脸上也开始有了血色。

她会看着我笨手笨脚地照顾孩子,然后笑我。

“大哥,尿布包反了。”

“大哥,水太烫了。”

我也不生气,就嘿嘿地笑。

我们给孩子起了个小名,叫“囡囡”。

晚上,囡囡睡在我们中间。

我睡地上,听着她们母女俩均匀的呼吸声,心里特别踏实。

我甚至开始幻想,或许……就这样下去也不错?

等她男人那边的信儿断了,我们……我们就可以去登记结婚,给囡囡上个户口。

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她就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

我们就这样,组建一个最普通的家庭。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但我发现,我并不排斥这个想法。

我甚至有点期待。

那天,我发了工资。

我特地去市场割了一斤肉,还买了一只鸡。

我想给林秀和囡囡好好补补。

我哼着小曲,拎着东西上了楼。

推开门。

屋子里静悄悄的。

太静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

床上是空的。

林秀不见了。

我冲到床边,囡囡正安安稳稳地睡在 makeshift 的小床上。

她睡得很香甜,小嘴还砸吧砸吧的。

我松了口气。

还好,孩子还在。

也许林秀只是出去一下?去上厕所?

我等了十分钟。

半个小时。

一个小时。

她没有回来。

我的心一点点沉下去。

我开始发疯似的找。

衣柜里,她的那件破旧衣服不见了。

我知道,她走了。

她真的走了。

为什么?

为什么要走?

为什么要扔下孩子?

我一拳砸在墙上,墙皮簌簌地往下掉。

愤怒,背叛,不解……各种情绪在我胸口冲撞。

我瘫坐在地上,看着熟睡的囡囡,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该怎么办?

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带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

我该把她送到派出所吗?还是送到福利院?

就在我六神无主的时候,我看到了囡囡枕边的一个东西。

一个用手帕包着的小包。

我拿过来,打开。

里面是一张折叠的纸,压着一个黄澄澄、沉甸甸的东西。

是金条。

一根小黄鱼。

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刺眼的光。

我拿起那张纸,展开。

上面是两行字,字迹很娟秀,但有些地方被泪水晕开了。

“建国大哥,谢谢你。我走了,去找他。孩子……她叫念珍,思念的念,珍惜的珍。求你,帮我照顾她。我一定会回来接她的。——林秀”

念珍。

我默念着这个名字。

我看着手里的金条,又看了看床上的念珍。

我突然明白了。

她不是不要孩子。

她是为了孩子。

她要去香港,一个前途未卜的地方,带着一个婴儿,根本活不下去。

她把孩子留給我,这个她唯一能信任的人。

她留下金条,是给孩子的生活费,也是给我的补偿。

可这根金条,在1978年,不是财富,是催命符。

私藏黄金,是重罪。

我拿着那根金条,手心全是汗。

它烫得像一块烙铁。

我该怎么办?

把它上交?那我怎么解释它的来历?林秀和念珍的事就全暴露了。

把它卖掉?去哪儿卖?被抓到就是投机倒把,罪加一等。

留着?它就像一颗定时炸弹。

我一夜没睡。

我就坐在床边,看着念珍,看着那根金条。

天快亮的时候,我做了个决定。

我把金条用布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好,塞进了我那个破木衣柜最里面的夹层。

然后,我抱起了念珍。

她醒了,睁着黑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看着我。

她不哭不闹,小嘴一咧,笑了。

那一瞬间,我的心都化了。

去他妈的香港!

去他妈的男人!

去他妈的金条!

从今天起,她就是我李建国的女儿。

我给她取名,李念珍。

接下来,就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战斗。

首先是户口问题。

一个没有出生证明,父母不詳的黑户,想在广州落户,比登天还难。

我跑遍了街道办、派出所。

一开始,人家都当我是疯子,或者人贩子。

“你一个大小伙子,哪来的孩子?”

“你说是你表妹生的?你表妹人呢?”

“死了。”我只能咬着牙说谎,“难产,死了。”

“死亡证明呢?”

我没有。

我只能去求张嬸。

张嬸虽然爱八卦,但心肠不坏。

她看着我一个人抱着孩子,白天上班把孩子寄放在她家,晚上下班又抱回去,又当爹又当妈,眼睛都熬红了。

她动了恻隐之心。

她发动了她在街道办当委员的远房亲戚,又找了几个当时在场的邻居给我作证。

我把我那点可怜的积蓄,连同厂里发的紧俏货,什么“永久”牌的零件,“红双喜”的香烟,都拿去打点关系了。

折腾了快半年。

终于,在1979年的春天,念珍的户口本下来了。

户主:李建国。

与户主关系:女。

我拿着那本薄薄的户口本,手都在抖。

我的女儿,李念珍,终于成了一个“合法”的人。

养一个孩子,比我想象的要难一万倍。

奶粉要票,布也要票,什么都要票。

我的工资根本不够用。

我开始拼命地加班,厂里有什么脏活累活,我都抢着干,就为了那点加班费。

我还偷偷在外面接私活,帮人修自行车,修各种机器。

晚上,等念珍睡了,我就在灯下鼓捣那些零件。

有好几次,我累得直接趴在桌子上就睡着了。

念珍好像知道我辛苦一样,从小就特别乖,不哭不闹。

她会走路了,就跟在我屁股后面,像个小尾巴。

她会说话了,第一个叫的不是“妈”,是“爸”。

那一声“爸爸”,叫得我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觉得我这辈子,值了。

周围的人,看我的眼神也从异样变成了敬佩。

他们都说,李建國是个好样的,有情有义。

也有不少热心人想给我介绍对象。

“建国啊,你一个人带个孩子太辛苦了셔,找个女人搭伙过日子吧。”

我每次都笑着拒绝了。

我心里有个疙瘩。

我怕找个后妈,对念珍不好。

而且,我心里还存着一个连我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念头。

万一……万一林秀回来了呢?

那根金条,我一直藏着。

它就像我们之间唯一的联系。

时间过得飞快。

八十年代来了,改革开放了,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票证慢慢取消了,我的工资也涨了。

我不再需要为了几毛钱跟人争得面红耳赤。

念珍也像一棵小树苗,茁壮成长。

她很聪明,读书成绩一直很好。

她长得很像林秀,特别是那双眼睛,又黑又亮。

她有时候会问我:“爸爸,我妈妈呢?”

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有妈妈,只有她没有。

我每次都把那个编了无数遍的谎言再说一遍。

“你妈妈……她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变成天上的星星了。”

念珍就仰着头,在天上找。

“哪一颗是妈妈?”

“最亮的那一颗就是。”

我看着她,心里一阵阵地抽痛。

林秀,你到底在哪儿?

你还记不记得,你在广州,还有一个女儿?

我偶尔会看香港那边的电视新闻。

那边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繁华得像另一个世界。

我想象着林秀在那样的世界里生活。

她找到她那个男人了吗?

她过得好吗?

她有没有那么一瞬间,会想起我们,想起念珍?

我不知道。

我甚至开始怀疑,她当年留下的那句话,“我一定会回来接她”,是不是只是一句安慰我的谎话。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她的怨恨,慢慢淡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有怜悯,有理解,甚至还有一丝……感谢。

如果不是她,我李建国可能还是那个混日子的学徒工,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

是念珍的到来,让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念珍上了小学,中学。

她越来越漂亮,越来越优秀。

她是我的骄傲。

我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她。

我给她买当时最流行的连衣裙,给她买她喜欢看的《故事会》和《奥秘》。

别的女孩有的,我的念珍也要有。

我们父女俩相依为命,日子虽然清贫,但很幸福。

那根金条,我几乎已经忘了它的存在。

直到九十年代初,我住的那片骑楼要拆迁。

我收拾东西的时候,在那个破衣柜的夹层里,再次摸到了那个硬邦邦的东西。

我打开它。

时隔十几年,那根小黄鱼,依然闪着金色的光芒。

林秀的字条已经泛黄,字迹也有些模糊了。

我看着它,恍如隔世。

那时候,中国的经济已经起飞了。

黄金可以自由买卖。

这根金条,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但我没有动它。

我把它重新包好,放进了我新家的保险柜里。

我觉得,这是林秀留给念珍的。

我无权处置它。

拆迁分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我们的生活彻底改善了。

我也从一个小学徒,熬成了厂里的老师傅。

念珍考上了大学,是中山大学。

她去报到的那天,我送她到校门口。

看着她拖着行李箱,走进那个我从未踏足过的象牙塔,我站在校门口,哭了。

我的女儿,长大了。

她有自己的未来了。

大学四年,念珍每个周末都回家。

她会跟我讲学校里的新鲜事,讲她读的书,讲她的理想。

她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开朗。

毕业后,她进了一家外企,成了一名白领。

她第一次领工资,给我买了一件名牌衬衫。

“爸,这件衣服好几百呢셔!”我心疼得不行。

“爸,你养我这么大,我孝敬你是应该的。”她笑着说。

她开始劝我再找个老伴。

“爸,你一个人太孤单了。”

我还是笑笑,不说话。

我的世界里,有她就够了。

2000年,新世纪来了。

我已经快五十岁了。

念珍也二十二岁了,和我当年遇到林秀时一样大。

她谈恋爱了。

男孩是她的同事,一个很精神的小伙子。

她带他回家吃饭。

我看着他们俩,心里很欣慰,又有点失落。

我的小棉袄,终究要成为别人的了。

有一天,念珍突然跟我说:“爸,公司有个项目,要去香港出差一个月。”

香港。

这两个字,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尘封多年的记忆。

“去吧,年轻人多出去见见世面是好事。”我装作若无其事地说。

念珍走后,我失眠了。

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她会不会在香港的街头,遇到一个和她长得很像的女人?

世界那么大,又那么小。

一个月后,念珍回来了。

她给我带了很多礼物,还给我讲了很多香港的见闻。

“爸,香港真的好繁华,跟电视里一模一样。”

“那边的人走路都好快,好像在赶时间。”

“那边的东西好贵,一碗云吞面就要几十块港币。”

我听着,嗯嗯地应着。

直到她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首饰盒。

“爸,这是我给你未来儿媳妇买的。”她冲我眨了眨眼。

我打开一看,是一条很漂亮的铂金项链。

“你这孩子,乱花钱。”我嘴上责怪,心里却很高兴。

她突然又说:“爸,我在香港,还去打听了一件事。”

我的心猛地提了起来。

“我去了那边的寻人登记处,我想……我想找找我妈妈。”

我看着她,说不出话。

“我知道,你跟我说她已经不在了。但我总觉得……我想试试。”

“我知道她的名字,林秀,对吗?”

我点了点头。

“我还知道她是从河北来的。”

我又点了点头。

“结果呢셔?”我艰难地问。

“没有。”念珍的眼神黯淡下来,“叫林秀的太多了,又没有什么有效信息,根本找不到。”

“不过,”她话锋一转,“我在那边的一个老街区,看到一个女人,她的背影……跟我好像。”

我的呼吸停滞了。

“我当时想上去叫她,可是……她上了一辆巴士,很快就开走了。我也不能确定是不是。”

“爸,你说,她会不会就是我妈妈?”

我看着念珍期盼的眼神,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该告诉她真相吗?

告诉她,她的妈妈不是死了,而是为了去香港,把她留了下来?

告诉她,她的妈妈可能就在她刚才擦肩而过的那座城市里?

我犹豫了。

这个秘密,我守了二十多年。

它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说出来,会不会伤害到念珍?

她会怎么看她的母亲?是怨恨,还是理解?

她又会怎么看我?这个骗了她二十多年的父亲?

那天晚上,我把那根金条和那张字条拿了出来。

我把念ahzhen叫到我面前。

“念珍,关于你妈妈的事,我骗了你。”

我把那个晚上的故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

从那个雨夜,林秀的敲门,到她不告而别,留下她和一根金条。

我讲得很慢,很平静。

念珍一直静静地听着,没有插话。

她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悲。

等我讲完,屋子里一片死寂。

我把金条和字条推到她面前。

“这是你妈妈留给你的。”

念珍拿起那张泛黄的字条,看着上面娟秀的字迹。

“念珍……思念的念,珍惜的珍。”她轻轻地念着。

突然,她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了下来,砸在字条上。

她没有哭出声,就是默默地流泪。

我心疼得不行,伸出手,想拍拍她的肩膀。

她却突然扑过来,一把抱住了我。

“爸!”她放声大哭,“爸!你辛苦了!”

她没有一句责怪,没有一句怨恨。

她哭的,是我的辛苦。

我抱着她,这个我从小养到大的女儿,我的眼泪也忍不住了。

我们父女俩,抱头痛哭。

哭了很久很久。

哭完了,念珍擦干眼泪。

她拿起那根金條。

“爸,我们把它卖了吧。”

“为什么?”我问。

“我们用这笔钱,登报寻人。”她说,“我想找到她。”

“你……不恨她吗?”

念珍摇了摇头。

“以前可能会。但现在,我长大了,我也是个女人了。”

“我想,她当年一定有她的苦衷。她把我留给你,说明她相信你。她给我留下这个,”她掂了掂手里的金条,“说明她心里有我。”

“我不想恨她。我只想见她一面,亲口问问她,这么多年,她过得好不好。”

“然后告诉她,她的女儿,过得很好。”

我看着我的女儿。

她真的长大了。

比我想象的更善良,更宽容。

我点了点头,“好,爸支持你。”

我们把金条卖了,换了一笔钱。

我们在香港和内地的几家大报纸上,都刊登了寻人启事。

寻人:林秀,女,约五十余岁,河北人,曾于1978年在广州生下一女,名念珍。见报请速与李念珍联系。

报纸登出去,石沉大海。

一个月,两个月,半年。

没有任何消息。

我劝念珍:“算了吧,也许是缘分未到。”

念珍却很执着,“爸,我再等等。”

就在我们快要放弃的时候。

一天下午,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一个陌生的,来自香港的号码。

我接了起来。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很苍老,很犹豫。

“请问……是李念珍家吗?”

她说的,是带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

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我是她爸爸。”我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然后,是一个压抑着哭腔的声音。

“建国大哥……是我。”

是她。

是林秀。

时隔二十多年,我再次听到她的声音。

我的手,握着电话,不停地颤抖。

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口,我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你……你好吗?”我终于挤出了一句。

“我不好。”她在那头哭着说,“我一天都没有好过。”

后来,我们约在深圳见面。

念珍和我一起去的。

在罗湖口岸,我看到了她。

她老了很多,头发白了大半,背也有些駝了。

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

她再也不是我记忆中那个虽然狼狈但依然清秀的年轻女人了。

她也看到了我们。

她看着念珍,一步一步地走过来。

她的眼睛,和念珍一模一样。

她走到念珍面前,想伸手摸摸她,手却停在半空中,不停地抖。

“念……念珍?”

“妈。”念珍轻轻地叫了一声。

林秀再也忍不住,一把抱住念珍,嚎啕大哭。

“我的女儿……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

那天,在一家茶餐厅里,林秀给我们讲了她这二十多年的经历。

她当年去找她的男人,那个叫她来广州的男人。

她千辛万苦到了香港,却发现那个男人已经另结新欢,娶了一个香港本地的富家女。

他根本没打算接她过去。

她被赶了出来,身无分文,举目无亲。

她在香港刷过盘子,当过保姆,做过工厂女工。

她吃了很多苦。

她攒了点钱,就想回来接念珍。

可是,她后来得了一场重病,钱都花光了。

再后来,她遇到了她现在的丈夫,一个普通的香港货车司机。

他对她很好,但是他们没有再生孩子。

“我不敢生,我没脸生。”她哭着说,“我这辈子,就念珍这一个女儿。”

她这些年,一直偷偷地打听我们的消息。

她知道我没有再婚,知道我一个人把念珍拉扯大。

她知道念珍考上了好大学,找到了好工作。

“我不敢来找你们。”她说,“我没脸见你们。我觉得,你把念珍教育得那么好,我回来,只会打扰你们的生活。”

“要不是看到报纸,我这辈子……可能都没这个勇气。”

念珍一直握着她的手,听她讲完,然后说:“妈,都过去了。”

“我不怪你。真的。”

林秀从包里拿出一个存折,递给念珍。

“孩子,这是妈妈这些年攒的一点钱,不多,你拿着。”

念珍没有接。

她从自己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

“妈,这是我工作的积蓄。你拿着。你在那边,要好好照顾自己。”

林秀看着那张卡,又看了看念珍,眼泪再次流了下来。

后来,林秀每年都会来广州看我们几次。

她的丈夫也一起来过,是个很老实的男人,对我充满感激。

念珍结婚了。

婚礼上,林秀坐在母亲的位置上,哭得像个孩子。

我看着她,又看了看身边穿着婚纱的念珍。

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像是一场做了几十年的梦,终于醒了。

我的人生,因为那个雨夜,彻底改变了轨道。

我失去了一个人的平静生活,却得到了一个女儿,一个完整的家。

我不知道该感谢命运,还是该埋怨命运。

现在,我退休了,每天就是养养花,溜溜鸟。

念珍和女婿时常回来看我,有时候还带着我的小外孙。

小家伙很调皮,喜欢听我讲过去的故事。

我抱着他,给他讲自行车厂的故事,讲西关骑楼的故事。

但我从来没有讲过那个关于孕妇和金条的故事。

那个故事,属于我一个人。

它藏在我心底最深的地方。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还是会想起七八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黏糊糊的,充满了各种气味的夏天。

想起那个敲开我门的,浑身湿透的女人。

想起那一声划破寂静的,婴儿的啼哭。

想起那根沉甸甸的,改变了我一生的金条。

我这一生,平平无奇。

但拥有过那样一个秘密,拥有过李念珍这样的女儿。

我觉得,我比世界上大多数人,都要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