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其实没有姓
发布时间:2024-09-25 18:14 浏览量:8
看到一位年轻妈妈的文章,说自己后悔让二儿子随了自己姓。因为丈夫家的人都对她的大儿子关怀有加,而对自己的二儿子最多只是表面上说得过去。
现在很多女人都在争夺所谓的“冠姓权”。如果说“冠姓”是一种权利的话,我劝女性朋友们还是不要去争夺了,因为自从人类进入父系社会以后一直到现在,女性就没有姓了,女人姓的都是男人的姓,也就是她们父亲的姓。文章中那位年轻的妈妈费尽心机为自己争来的所谓“冠姓权”,实际上只不过是让孩子随了丈夫以外的另一个男人的姓,即她自己父亲的姓,争来争去争了个寂寞。女性连属于自己性别的“姓”都没有了,还争那个“冠姓权”有个毛用呢?
其实,所谓的“冠姓权”对女性来说是最没用的权利,“冠姓权”与人的价值和地位没有什么关系。我这样说并没有歧视女性之意,而只是说出了一个事实。要解释清楚我这话的意思,就要从“姓”的作用说起。
在母系社会的时候,人类聚族而居,“姓”的作用就是区分部族。河上游的是姜姓部落,下游的是姬姓部落等等。每个部落内部都是杂居,女人生下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那时生产力极其落后,部落的人集体劳动,收获物人人平均分配,根本没有剩余产品。那时女性的野外采集是部落的主要食物来源,女性是部落的主要劳动力,女性在部落中占领导地位。
等到人类生产力进步了,农业耕作成了人们生活的主要来源,同时产生了剩余产品,私有财产就产生了,部落内部出现了家庭或家族。家庭或家族的私有财产就有一个继承问题。那么就需要对人的家庭或家族归属有个明确的区分。因为男性是农业耕作的最主要劳动力,男性在家庭或家族中就取得了主导地位。这样,男性的“姓”或“氏”(氏是姓的分支,这里不予讨论)就成了区分家庭家族的最重要标志。这个孩子是张家的,那个是李家的。他们要分别继承他们各自家庭或家族的有形的和无形的财产。
姓,在母系社会是区分部族的,在父系社会是区分家庭或家族的。这种区分就是为了维护部族或家族的利益。
这样就不难理解我前面提到的那篇文章中的妈妈的遭遇了。丈夫家的人对她的大儿子关怀有加,而对她的二儿子有些冷淡,那是因为大儿子姓了丈夫家族的姓,二儿子姓的不是丈夫家族的姓,那么,丈夫家的人理所当然地会认为她的大儿子是“自家人”,是要继承自家家业的,是担负着兴家旺族的使命的,而她的二儿子姓了别人的姓,也就不是自家的人了,和自己家族的未来没有什么关系,自然也就不予关注了。不是有这样的新闻吗——爷爷奶奶听说孙子随了母姓,就立了遗嘱,把自己的财产都留给自己的侄孙继承,毕竟侄孙和自己是同姓的嘛。
有人说二儿子虽然没随丈夫家的姓,但是从血缘上他们是一家人啊。确实如此,但人们的传统观念是十分清晰和强大的,观念上的认同比血缘上的认同更为重要。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是怎样说服许玉兰的父亲把女儿嫁给自己的?最有份量的话就是两家都姓许,生了娃也姓许,能继承两个许姓家族的香火。
姓就是这个作用。不是说孩子姓了爸爸的姓爸爸就伟大,没姓妈妈的姓妈妈就渺小。姓谁的姓没有人格意义上的价值区分。
法律确实规定了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我们的传统就是孩子随父姓,人们的观念就是这样的,如果你硬要改变,就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孩子姓谁的姓不涉及性别歧视,女姓与其追求那个虚无缥缈的“冠姓权”,不如更多观注社会中有真正意义的性别歧视现象,如招工时的性别歧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