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了媳妇忘了娘?”因婆媳矛盾“拉黑”母亲,3年来不闻不问
发布时间:2024-11-17 16:52 浏览量:6
“养儿防老”是很多父母心中朴素的愿望,他们努力工作抚养孩子,希望自己老了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然而,现实有时却像一把利刃一样残酷,将亲情割成碎片。
在北京,一位母亲辛苦养育儿子,用卖房的钱给儿子买了一套新房,最终,她起诉了儿子。这背后的原因实在让人心酸。
李阿姨是一位坚强的单亲妈妈,独自抚养儿子小李,为了给儿子一个好的未来,她想尽办法送小李出国留学。
2017年,小李留学归来,开始工作。李阿姨看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心里充满了喜悦。
但房子太小,儿子也到了结婚的年龄,李阿姨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
她卖掉了自己住的房子,得到了370万。
然后她把所有的钱都转给了小李,希望他能买一套更大的房子,这样一家人以后就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在母亲的支持下,小李成功买下了一套大公寓,并在房产证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可没想到,这套房子并没有让这个家变得更好。
小李结婚后,小李的妻子和李阿姨相处得并不好,婆婆和儿媳妇经常因为生活中的小事吵架。
渐渐地,矛盾越来越深。
李阿姨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小李在母亲和妻子的关系中没有扮演中介的角色,而是选择了帮助妻子和李阿姨争执。
更可怕的是,一场争吵后,小李气得把李阿姨的微信账号拉黑了。
可拉黑持续了三年多。
三年多以来,李阿姨一个人住,从来没有见过小李,也没有接到过小李的一个电话,就连放假期间,也没有接到过一句关心的话语。
有时候从亲戚那里传来的消息也是小李希望李阿姨离开家这样的无情之言。
李阿姨心里很难过,但她也有无法表达的问题。她不知道自己最初的选择是否错误。
直到2022年,小李的女儿要上幼儿园了,他还要解决家里的问题。
于是,小李给奶奶发了一条信息,甚至主动提出卖掉现在的房子,给李阿姨找房子住,如果他不同意,他就会起诉李阿姨。
李阿姨知道后,心彻底凉了。
她发现自己的儿子实在是太不靠谱了。如果有一天他狠心要搬出去,那她岂不是无家可归了?
为了自己晚年的生活,李阿姨咬牙决定起诉儿子,要求他退还原来卖房子的钱。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在本案中,李阿姨将卖房所得的370万元全部转给了儿子小李,现在她想把这笔钱拿回来供自己养老。
从李阿姨的转账记录和小李给奶奶留言“妈妈应该按原价拿走”可以看出,这笔钱确实是李阿姨的,小李也承认这笔钱应该退还。母亲。
然而,小李在法庭上辩称,母亲给的钱是礼物,但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母亲有明确的捐赠意图。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小李无法提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
虽然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这不是他们的法律义务。
从公平、公序良俗的原则来看,小李没有尽到赡养母亲的义务。如果把钱算作礼物的话,显然对他的母亲李阿姨不公平。
最终,法院认定这笔钱属于贷款,小李应将370万元贷款本金退还给李阿姨,这一结果维护了李阿姨的合法权益。
此事发生后,有人愤怒地说:“这儿子真是没心没肺。妈妈的所有心血都是为了狗狗的滋养!
还有人感叹:“为什么这段亲情在利益面前如此脆弱?”
还有人表示:“这儿子真是不靠谱,他发现自己夹在婆媳之间却无所作为,导致矛盾不断升级。最终,他还是逼迫自己的母亲”。
甚至有人批评:“婆媳不和本来就是麻烦,他不但不愿意解决,还伤了老人的心,也伤了儿媳妇的心。这一家人还能在一起吗? "
那么儿子该如何处理婆媳矛盾呢?欢迎留言交流~
提示:
1本案例改编自真实案例。仅作为普及法律的警示。请不要过度解读。
2、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任何相似之处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