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故事:生母养母的“夺女”大战,我成了唯一的受害者

发布时间:2024-11-20 10:59  浏览量:4

我有两个妈妈、两个爸爸。

不是父母离婚后各自再婚,而是,我先被遗弃,后被收养。

面对四位至亲的人,我没有获得加倍的爱护,只有无尽的烦恼和伤害。

一、

我一直以为我生长的家庭和其他家庭都一样,有爸爸有妈妈有孩子;可又似乎有些不太一样,爸爸妈妈对我这个唯一的孩子太好了。

我们家条件一般,虽说我是个女孩,但爸爸妈妈并没有嫌弃,别的小朋友有的新衣服、新玩具,我一件不落。

游乐园、动物园,这些孩子喜欢的地方,就算我已经去过很多次,只要我想,爸爸妈妈还是会不厌其烦地带我去。

看着别的小朋友经常会因为犯错而被打,我却从来没有过。

即使我犯了再大的错误,爸爸妈妈永远都是语重心长地给我讲道理,不会动我一根手指头。

我上的小学也是县城里最好的小学。为了争取重点小学的名额,爸爸妈妈可没少走关系、少花钱。

那时的我觉得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小孩,我的爸爸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

所有的变化发生在我13岁那年。

妈妈怀孕了,生下了弟弟。

有了弟弟后,我的生活有些不一样了。

我再没有过新衣服了,身上的衣服都是亲戚朋友的孩子淘汰下来的;

我也再没有去过游乐园和动物园了,妈妈说我大了,那种地方已经不适合我了,所以只会带着弟弟去;

从来没做过家务的我开始洗碗、扫地、拖地、洗衣服了,妈妈说家里多了一个人,事情也多了,我已经大了,应该要为家庭有所付出了;

爸爸妈妈对我也没有了从前的耐心,我做错了事,他们不会再给我讲道理,要么骂一顿,偶尔也会动手打我一顿;

他们不知道我现在的班主任是谁,不知道我现在最好的朋友是谁,连学校收取的杂费,也要骂骂咧咧半天才会给我,甚至有时还不会给我,反而责怪我花钱太多。

我不清楚爸爸妈妈怎么变成这样?是因为有了弟弟吗?有了弟弟后,他们就不再爱我了吗?

我有些讨厌弟弟,要不是他,爸爸妈妈还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

直到有一天,我听见了邻居们的聊天,才知道我恨错了人。

只能怪我自己,根本不是爸爸妈妈的亲生孩子。

因为妈妈身体的原因,爸爸妈妈一直没有生育,无奈之下,他们想抱养一个孩子。

七拐八弯的关系,找到了我的亲生父母。

我的亲生父母是农村的,重男轻女的观念让他们极度地想要儿子。天公不作美,却一连生了三个女儿。(第一胎是双胞胎)

天大的困难也没有阻碍他们想要儿子的愿望,但经济条件养三个已经是极限,再要一个,东躲西藏不少,罚款也是天文数字。

他们想了想,最后决定把最小的女儿,也就是我,送人,以减轻家庭负担,腾出生儿子的名额。

“送什么送?为了你,我们花了50块钱!”我找到妈妈,询问她我是不是真的不是她亲生女儿时,妈妈承认了,不过她坚决地说,我亲生父母是收了50块钱,把我卖给他们的。

“这些年我们家也算是对得起了,现在有了你弟弟,你要好好报答我们才对!”这话我不太明白,但大致也知道,以后我应该尽我所能地照顾好弟弟,才能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二、

一夜之间,我发现我的心态完全变了,再没有从前的心安理得和理所当然,我开始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生怕被养父养母嫌弃而再被无情地抛弃掉。

我开始抢着做家务,我不敢再向养父养母要钱了,从高中开始就做兼职,大学第一学期的学费也是自己挣出来的;养父养母生病不舒服,病床前端茶递水的永远是我。

做了那么多,就是为了证明自己对这个家还是有价值的。

我去了外省上大学,毕业后经不住养母的苦苦哀求,又考回了当地的事业单位,成了一名公务员。

刚参加工作的第一天,养母便找上门来:“你现在工作了,能挣工资了,以后每个月拿500块钱回家吧。你放心,我和你爸不是贪图你那一点钱,只是帮你存着,以后你嫁人时给你当嫁妆。”

其实我心里也明白,表面上说是给我存着,其实这些钱转手就给了弟弟:他们那个来之不易、被骄纵得无法无天的儿子。

纵使我百般不甘心,这钱我也得给,谁让我是他们花了50块钱、养了20多年的家人呢?

可万万没想到,用我换来50块钱、养了我两年多的人也上门来了!

我正在上班,保安说门口有人找我。

我刚走到单位门口,就见一个中年妇女一把抱住我,哭喊道:“我的儿啊,我找你找得好苦啊!”

我还能不明白吗?这不就是一出寻亲大戏吗?

妇人也说自己是我的亲生妈妈,还拿出我一岁时穿的衣服作证明,可就是一件普通的衣服,又能证明什么呢?

那妇人摸了摸我的头,说了一句:“你要相信我,我就是你妈妈。”说完,也不等我反应过来,转身就走了。

一周后,妇人又来了,见到我后,她直接递给我一张纸。

我打开一看,是亲子鉴定证书,最后一行写着:生物学母子机率大于99.99%。

妇人不好意思地说道:“上次我拿了你一根的头发去做了这个,这下你相信了吧,我是你妈!”

我还是不信,不敢相信,干脆请了假,把她带到鉴定中心再做一次鉴定。

一周后,报告出来:生物学母子几率大于99.99%。

我的亲生母亲,在我25岁那年,出现了。

见我相信了她的身份,生母也不扭捏,开口向我要钱:“儿啊,你有没有钱?先给妈一些。上次妈做这个东西,还是向别人借的钱,现在得赶紧还给人家!”

三、

也不知生母是怎么找到我的,她不仅知道我上班的地方,连我租住的小区也查得清清楚楚,而且她还在同一个小区租了一间房子住下。

和她住在一起的,还有我的生父。

几年前因为中风偏瘫,行动不便,大部分时间只能在屋里短距离地活动。

因为同在一个小区,生母时常找借口到我家里,有时说是送点菜,有时说是送点汤,更多的时候是找我要点生活费。

我不给,她就站在门口哭诉,说女儿不认她,自己命好苦。

说实在的,我怕她耍泼影响到工作,只能屈从。

生母找上门的消息很快传到养母耳朵里,她也找上门来了:“你不能给她钱!当初她为了生儿子,把你卖了,现在还有什么脸来找你要钱?”

听说养母来了,还不让我给她钱,生母也赶了过来:“我是她妈,要不是我,哪来的她,她凭什么不该给我钱?”

两个人站在单元门口,当着周围邻居的面就吵了起来。

“你卖她的时候,她就跟你没关系了,凭什么还要拿钱给你?”

“我们没有卖她,那50块钱又不是我们主动要的。我是她妈,怎么可能卖自己的女儿?”

“你说她是你女儿,你把你家户口本拿出来看看,上面有她的名字吗?”

“户口本上没有,可我们有亲子鉴定证明,证明我就是她妈,这是事实!”

两人吵得面红耳赤,我在一边拉谁都不是。

还是邻居好心,七嘴八舌地劝着,才把两人分开。

养母临走时对我吼道:“我告诉你,你不准给她钱!”

生母也在一边喊道:“儿啊,别听她的,我是你妈,你可不能只顾着别人啊!”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自从那次争吵后,两人再没有碰过面;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前脚生母找我要了钱,后脚养母就会跟来,找我要同样数额的钱。

“儿啊,你爸爸身体不好,天天要吃药,家里的房子都卖了,你弟弟也靠不住,你再不管我们,还有谁管我们啊?”

两个姐姐嫁了同村的人,条件都不好,弟弟好吃懒做,不务正业,生母和生父将老房子卖了,全补贴给了他;得知我当了公务员,有稳定的收入,所以找上门来要我赡养他们。

“你弟弟不想上学了,他想做生意,我们的钱都给他了,还差一点,你有多少拿给他应应急。”

养母一家也把希望放在我身上,还再三强调,我当姐姐的,就该尽心尽力地照顾好弟弟。

“儿啊,你弟弟说了个媳妇,人家要三万彩礼,你看看,你能给多少啊?”

“你爸生病了,要做手术,这钱你出一半吧!”

我手上的饼就那么大一点,两个妈妈都想要,谁也不愿意对方拿得比自己多。

我怎么办?远远看见两人的身影就赶紧躲起来当缩头乌龟!

不仅要钱,两人连我的时间都要求均分,不能有人偏颇。

这边照顾了中风的爸爸,那边养父就要生一场病,也要我回去照顾几天;

甚至连说亲,两人都是不遑多让。

生母给我介绍村长的儿子,养母就介绍同事的儿子;生母介绍一个砖厂的老板,养母就要介绍朋友的儿子。

不去还不行,还守在门口质问我:“为什么见那人就不见我给你介绍的人?是不是她比我更亲?”

我也有自己中意的人,可人家在听说我的家庭情况后,委婉拒绝了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两个妈妈、两个爸爸,我没有得到加倍的疼爱,反而只有无尽的烦恼。

四、

我也曾多次拒绝过两边家长的无理要求,每当这时,她们都会愤愤不平地说道:“我要找你们单位领导,让你领导看看你有多不孝!”

当然,他们谁也没真地闹到单位上去,毕竟我连工作都没有了,又哪里有钱拿给他们呢?

不过,这事还是让单位同事知道了,他们对我表示同情,却又爱莫能助。

直接领导和行政科轮流找我谈话,让我处理好这事,不要造成不好的影响,不要给单位抹黑。

可我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这事,管谁又不管谁呢?

我也找他们分别谈过,都说能理解我的难处,都说不会为难我。可真正发生矛盾时,谁都不肯退让半分。

夹心的生活过了将近2年,时间并没有平息矛盾,反而使矛盾越来越激烈。

我从事业单位辞职出来了,找了一个私企,并不是说工资高多少,只是不用担心负面影响;

我找来生母和养母,各签了一份赡养协议,里面约定:

每个月每家付赡养费1000元;亲生父母生病住院的费用,社保报销后,我只承担三分之一;养父母生病住院的费用,社保报销后,我承担二分之一。除此之外,均不负担。

亲生父母和养父养母,均不能干涉我的工作和生活事宜。

可想而知,当看到这份协议时,双方脸色都不好看,不外乎嫌每个月的赡养费不够,医药费承担得太少。

可这已经是我最大的限度了!

至于医药费,即使我有正经工作,但其他子女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不能逃避啊!

看着双方迟迟不落笔,我也下了狠心,威胁他们:“如果不同意这份协议书,那我就什么事都不管了,反正我一个人,换一个地方生活也一样,到时你们谁都找不到我,我什么责任也不用承担了!就算你们去法院告我,我一个光脚的还怕穿鞋的?”

亲生父母的儿子靠不住,养父养母的儿子也靠不住,他们能靠的只有我,再不甘心,也只有签字!

拿了签字的赡养协议,我又去了公证所公证,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看着盖了章的协议书,积压了几年的情绪终于夺眶而出。

可能这只是走一步算一步的办法,未来到底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不知道,但深知不会因为有了这份协议就一路平坦。

不过它到底换来我暂时的安稳和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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