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强人妈妈给女儿全款买房,女儿:原来钱真的可以收买感情

发布时间:2024-09-14 05:28  浏览量:20

现代社会,房子似乎成了婚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结婚要房,孩子上学也要房。为了能有一套房,很多人背上几十年的贷款,成了“房奴”,也有人为了买房,使出浑身解数,甚至想通过结婚,来实现“一夜有房”的梦想。

小编觉得,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在涉及到房子的问题时,我们都要小心再小心。特别是二婚家庭,如果遇到以下张女士这种情况,更要尽快地做出决断。

一、女子再婚,被老公要求把婚前房产过户给自己儿子

43岁的张雪英是一个19岁女孩的妈妈,她因为和前夫感情不和,在女儿高考完就离婚了。之后女儿去外地上大学,张女士就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年后,在亲戚的介绍下,张女士认识了比她大三岁的男人刘先生。

刘先生三年前丧偶,有个儿子23岁未婚。刘先生现在在一家绿化公司做技术工,一年下来有个7、8万的收入。张女士觉得刘先生性格沉稳,有稳定的收入,人比较可靠,适合和自己长久发展,就和他确定了男女关系,之后一直同居,后来在双方子女的默认下领了结婚证。

事情是这样的,老公的儿子晓峰找了女朋友,女方要求婚前买套房子,老公就想让张女士把婚前的一套两居室过户给儿子。张女士怎么会愿意,那是婚前她和前夫赚钱买的,说好了要留给女儿做嫁妆的,哪能给别人。

张女士还是拒绝,说老公如果想给他儿子买房,那就直接去买新房,以后可以一起还贷,实在没必要盯着她的房子。老公见占不到便宜,就威胁说张女士对他不是真心的,既然这样还不如离婚。

张女士看清了老公的真面目,冷静地表示,自己无论如何都不会把房子给继子的,如果老公为了这个想离婚,那就离婚好了。

二、婚前财产要分清,二婚更要注意婚姻陷阱

年轻男女在结婚前,尚且会因为房产加不加名,要不要一起还贷等问题产生矛盾,更别说各自有子女的二婚家庭了。不管是初婚,还是二婚,婚前财产一定要分清,婚姻需要爱没错,但是也要避免被另一方用爱绑架,以至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最后追悔莫及。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且拥有完全的处置权利。所以在婚姻里,只要你不同意,另一方是无权处置你的房产的,虽然婚前财产得到法律保障,但也需要提防婚姻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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