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告作家陈岚诽谤,被法院驳回!双方回应
发布时间:2024-09-24 11:32 浏览量:52
9月23日,江歌妈妈江秋莲刑事自诉作家陈岚犯诽谤罪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江秋莲的控诉。
判决材料
案件判决材料显示,经法院调查,江秋莲提供的证据,虽然能够证明陈岚发表了相关言论,但无法证明相关言论的内容系陈岚捏造和虚构。陈岚发表的有关言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为陈岚凭空捏造,或明知虚假而故意转发。法院认为,江秋莲诉陈岚犯诽谤罪缺乏罪证,且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江秋莲告诉记者,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前未进行开庭质证,她不知道陈岚如何就自己的言论进行解释,后法院驳回起诉。江秋莲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到律师会准备案件资料,她准备上诉。
陈岚则告诉记者,她已收到案件判决书,她认为法院经过了审慎严肃的调查作出判决,支持了公民对涉江秋莲的一些情况的正常质疑和评议。如果江秋莲上诉,她将积极应诉,按照程序配合法院。
此前报道
2022年3月,“陈岚”“江歌妈妈公开投诉陈岚造谣诽谤”等话题接连登顶微博热搜。
3月10日,陈岚发布微博称,江秋莲借助江歌事件大量不合法募捐,利用舆论同情人肉网友,并附上了多张聊天截图。
对此,江歌妈妈江秋莲在社交平台发文,公开投诉“作家陈岚”对其长期进行造谣、诽谤、侮辱,并引导网民对其进行网络围攻和网络暴力的行为。江秋莲列举了陈岚在江歌案发生后的数年间的所作所为:陈岚在直播间通过网络直播、连线的形式,多次造谣、污蔑江秋莲“洗钱”“诈骗”。
3月12日12时许,江歌妈妈发微博表示,微博不是法院,尊重法律并不只停留在嘴上,法治社会最好的解决途径是法律,而不是随心所欲的造谣和污蔑。并喊话陈岚,不屑微博对质,法院见。
对此,陈岚回应道,欢迎法庭上质证,节省公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