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母爱一个温暖的空间

发布时间:2025-03-12 17:36  浏览量:3

一间温馨的母婴室,是妈妈们的“暖心驿站”,也是城市文明的“温情名片”。然而,现实生活中,母婴室“找不到、用不了、不好用”等问题依然存在,成为了困扰妈妈们的难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法律范畴,并赋予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

聚焦民生“小切口”

回应权益“大需求”

2024年,汉中市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公共场所存在母婴设置配置缺失、设施简陋、管理缺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给哺乳期女性带来尴尬与不便,更直接侵害了妇女合法权益。该院随即部署开展了母婴设施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各县区检察院对县域内规模较大、人流量较高的医疗机构、旅游景区、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专项摸排,共走访公共场所106处,发放调查问卷460余份,发现母婴室设置缺失、不规范问题76个,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6份,推动新建母婴室21间,升级改造46处,真正让“母爱空间”成为城市文明的标配。

公益诉讼精准发力

检察建议“靶向开方”

洋县检察院及时制定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实地走访,排查发现设施配备不全、母婴室上锁无法使用、导向标识设置不规范、安全措施设置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指导公共场所完善和优化基本设施,加强管理维护,提高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立即进行整改,配齐母婴设施,在相关公共场所及时设置醒目的导向标识、铺设防滑地面、设置紧急求助呼叫器,并配有专人管理和维护。

凝聚合力

让“独角戏”变“大合唱”

专项监督活动期间,西乡县检察院借“外脑”聚“外智”,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邀请志愿者全程参与调查、磋商。集“众智”聚“众力”,围绕母婴设施全面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联等工作人员参与。

同时,西乡县检察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与县妇联、卫健局、文旅局等7家单位会签《关于印发西乡县母婴室建设与管理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母婴设施信息登记、检查评比、监督管理、普法教育等工作制度,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推动公共场所母婴室覆盖率提升至90%。

持续跟踪问效

让“有没有”向“优不优”转变

2024年4月,勉县检察院在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后,持续跟进监督,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回访,发现8处公共场所母婴室已全面规范建成并投入使用,有1处广场因用房紧张未能协调母婴室用房。勉县检察院查清原因后,向未规范建设母婴室的广场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规范建设,依法维护哺乳期妇女合法权益。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完成广场母婴室建设。

2024年7月,勉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文明办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县域内公共场所母婴室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母婴室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县域母婴室建设全覆盖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