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疑遭公职人员殴打损伤?当事人发声,官方回应:打人属实!

发布时间:2025-07-15 16:44  浏览量:57

【怀孕姐妹凌晨被围殴事件新进展!官方确认三大焦点,这些法律知识你要懂】

贵州毕节,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一孕妇在当地步行街,疑遭公职人员殴打造成多发损伤!官方回应:打人属实,两名涉事男子已被刑拘!非县委宣传部公职人员,身份待进一步核实!网友纷纷留言,进入体制内就是进入保险柜了么?

根据有关媒体报道,来自威宁县居民李女士反映,称其与家人 7 月8日凌晨在当地中央步行街马然烤鱼店遭遇暴力冲突,导致包括怀孕的自己等多人受伤。

李女士介绍,事发7 月8日凌晨5点半左右,她与三位姐妹在马然烤鱼店用完餐后正准备离开时,遭遇隔壁桌陌生男子无故辱骂。

而且还动手打人,4个人里面有两个人伤势比较重,其中怀有7周身孕的李女士伤情最为严重,经诊断为多发损伤,同行另一人受轻伤,二人目前均在威宁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现场视频显示,冲突中她与家人被打倒在地。事发后,威宁县海边派出所民警及时到场,将相关人员带回调查,并要求受伤人员先行就医。

期间,李女士曾多次向派出所追问未抓捕涉事嫌疑人的原因,警方回应称要等受害者先出院再说。此外,李女士透露,涉事男子疑似当地县委宣传部新入职的公职人员。

目前,打人事件又出现了新进展。威宁县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男子是否为该部公职人员,他们并不知情,可能是网上谣言,后续将进行核查。

之后,官方确认确实存在男子殴打李女士等人的警情,涉事男子余某和叶某均不是威宁县县委宣传部的公职人员,但是否为其他单位公职人员还需进一步核实。

评论区中,马上有不少网友留言:是公职人员最后官方通报也不会说是公职人员,因为开除公职人员太麻烦,而且领导都要受到牵连的!

也有不少网友吐槽: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并且打人,看你们怎么处理?如果是公职人员,那刑拘期间是不是就自动脱离体制了?要不期间怎么算?脱岗或者请假?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分析,到底该怎么看?

第一,两名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了,施暴者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同时,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验伤达重伤,刑期升到3-10年。

注意!这里的轻伤不是大家以为的"擦破皮",而是指《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明确的指甲盖脱落、肋骨骨折等情形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对比李女士"多发损伤"和同行者"轻伤"的情况,可能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警方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认定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至少要被拘留5-10天,外加罚款!

本事件中,先看官方实锤的信息:①确实发生殴打李女士等人的警情;②两名涉事男子已被刑拘;接下来,关键点:孕妇验伤时一定要申请司法鉴定,并注意监控录像是否完整保存。

第二,不少网友质疑,公职人员身份会影响处理吗?

首先,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9条规定: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已被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调查的,由其所在机关依法给予处理

同时,《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14条也明确:公职人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予以开除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相关部门已经回应,初步排除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身份(但还在查是否为其他单位人员)。就算真是公职人员,法律反而会"罪加一等"处理:

✅ 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9条规定,公职人员被刑事拘留期间,所在单位必须暂停其职务(这解释了网友关心的"脱岗"问题)

✅ 如果最终被判刑,根据第14条必须开除公职,就算只是行政拘留也要记过或降级

也就是说,本事件中,先告诉大家最关键的结论:无论打人者是不是公职人员,只要实施暴力就难逃法律制裁!但公职人员身份会触发特殊处分程序,咱们吃瓜同时更要懂法

~破除谣言:所谓"官方不敢处理公职人员"是误解,实际上公务员违法成本更高!

第三,受害者现在该做什么?李女士能获得那些赔偿?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同时,《行政复议法》第9条也明确:公民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结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规定,给李女士的维权锦囊:

第一步, 立即固定证据:手机拍摄的现场视频、就诊病历、破损衣物等都要分类保存

第二步,申请三项文书:要求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伤情鉴定通知书、调取现场监控的书面答复

第三步,双线并行维权:既要走刑事报案,同时可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提起民事索赔(含医疗费、误工费及孕妇特殊护理费)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有网友说"怀孕被殴能不能多赔钱",——孕妇因伤导致的保胎费、营养费都能索赔

同时,本案中,因为疑似涉及公职人员,避坑指南:若派出所拖延处理,直接拿《行政复议法》第9条要求上级公安机关介入!

最后,目前最该关注的不是施暴者身份,而是尽快确认两点:①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结论;②烧烤店监控是否完整。这个夏天,法治的阳光终将驱散暴力的阴霾。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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