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干部凌晨酒后施暴!孕妇被踹腹倒地,执法延迟7日引争议
发布时间:2025-07-15 16:47 浏览量:60
“对方拉着两个人出来就打我们!” 怀胎七周的李女士躺在威宁县人民医院病床上,声音嘶哑地向记者展示手机视频——画面剧烈晃动,混杂着玻璃碎裂声与叫骂,她和三名亲属接连被推搡踹倒在地。这一幕发生于7月8日凌晨5时30分的威宁县中央步行街“马然烤鱼店”门口。
据李女士及三名亲属统一陈述,四人用完餐走向店门时,隔壁桌三名浑身酒气的男子突然起身辱骂。一名穿灰衬衫的男子拽着同伴冲来挥拳,李女士腹部遭猛踹后瘫软倒地,塑料凳接连砸向她们头部。“我姐当场捂着肚子蜷缩,血直接从堂妹眉骨涌出来!”一名伤者指着缝合3针的伤口说。店员上前阻拦,却被推撞至收银台。
威宁县海边派出所民警6分钟内抵达现场,但后续处置引发质疑。“四次追问为何不抓人,警方都说‘先治疗,出院再处理’。”李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民警多次强调需“伤情鉴定结论”。而7月8日医院诊断书已载明:李女士“多发损伤伴先兆流产”,同行者“头皮裂伤、肋骨挫伤”。直至7月14日司法鉴定确认为轻微伤,案件才转为刑事案件,三名嫌疑人被刑拘。
法律焦点:北京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彭逸轩指出,《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明确要求接警后24小时内立案,“伤情鉴定不应阻碍初期侦查”(来源:权威法律解读)。
7月14日,经权威渠道向记者证实,主要打人者系黔西市永燊乡政府事业编制人员刘某。目击者称其施暴时高喊:“我在这怕谁?”店内监控清晰记录刘某挥舞酒瓶画面。永燊乡政府办公室拒绝回应其具体岗位,当地纪委已启动违纪调查。
最新进展:威宁县公安局7月15日通报,刘某等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病床上的李女士仍24小时监测胎心,这场凌晨冲突留给她的不仅是身体创伤,更点燃了对基层法治效率的全民审视。